第567章 奇怪的騙子公司

與過去這些年發生的各種詐騙案例相比,“鳳儀11.26案”幾個嫌犯的手法算不上十分高明,總結起來就是膽子比較大、策劃的比較周密、包裝的比較像。

之所以能夠成功,與地方政府熱衷招商和長期以來形成的“唯GDP論英雄”的不良政績觀有很大關系。

在考核壓力下,鳳儀縣政府“饑不擇食”,缺乏對引進項目的應有鑒別力,對外來投資者的身份和能力沒有深究,從而讓這幫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

事實上早在兩個月前,一些上當受騙的建築企業負責人和材料供應商就發現不對勁,通過各種渠道向縣裏反應,甚至找過兩家省級媒體。

可能由於“驚天騙局”已經鋪開,已經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也可能對這夥騙子仍抱有一絲幻想,一些主要領導從沒有深究到不敢深究。

在接受一個媒體記者采訪時,常務副縣長曾亞傑竟然聲稱官員竟然聲稱,“騙子能騙政府什麽?他一寸土地也帶不走,政府不會有任何損失。相反,隨著土地不斷升值,政府賣給別人還會賺不少。至於那些承包工程商被騙,那是他們貪圖高利潤,與政府無關。”

現在的問題是,上當受騙的不只是工程承包商和材料供應商,還有鳳儀縣的一千多名幹部教師!

金鷹小區沒立項,沒經過發改、土地等部門審批,甚至連工程圖紙都沒有就開始預售,搞得跟集資建房差不多。

商品房在大城市很多很正常,在鳳儀這個小縣城堪稱稀罕事。

一套兩居室六七萬,普通老百姓買不起,主要賣給有錢人和有能力定期還款的財政供養人員。

這個“後續項目”是縣裏通過專門成立的城建投資公司以土地入股參與投資的,當時進行過轟轟烈烈的宣傳,針對幹部教師還推出一系列優惠,結果人家錢交了,少則一兩萬,多則三四萬,騙子卻把錢卷跑了。

社會穩定的前提是幹部隊伍穩定。

調查組對這個問題非常重視,要求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首先要做好上當受騙的幹部教師工作,一個縣領導負責一個鄉鎮或一個部門,哪個鄉鎮或部門出問題,拿負責該鄉鎮或部門的縣領導是問。

這個分工也是“對口”的,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馬開元負責政法系統。

公安經費緊張,基本工資都經常拖欠,民警日子過緊巴巴的,哪有閑錢買金鷹小區的“高档住宅”,可能與職業有一定關系,對金鷹公司也不是很新任,上當受騙的民警不多。

相比之下,法院、檢察院的問題要嚴重一些。

先去法院,再去檢察院和司法局,最後去公安局,跟主要領導交待清楚,跟上當受騙的同志開座談會,人基本上全在,不過他們的家屬估計全去金鷹公司報案了。誰也不知道贓款能不能追回來,馬開元不敢瞎承諾,只能說一些含糊其辭的場面話。

回到縣委,正準備向書記匯報,宣傳部長從廣電局回來了。

書記辦公室門禁閉,不是人不在就是在裏面談什麽事,馬開元沒貿然過去敲門,走到一邊問:“朱部長,你那邊怎麽樣?”

“空口說白話,能怎麽樣?”朱部長輕嘆了口氣,下意識朝曾亞傑生前的辦公室看去。

“他一了百了,讓我們收拾這個爛攤子,這日子真不知道該怎麽往下過。”

“進來時老徐說他愛人帶孩子去招待所,門衛不讓進,在門口大哭大鬧,說曾亞傑是有責任,但我們這些人一樣有責任。把騙子引進來也好,搞那些項目也罷,全是縣裏的集體決策,常委會上,縣長辦公會上,個個舉過手的,不能把責任全往死人頭上推。”

當時是舉過手,可排名靠後的政法委書記和宣傳部長在招商引資這一問題上有發言權嗎?

那女人去招待所找調查組喊冤叫屈,應該是針對書記、縣長和政府的幾個副縣長。能夠想象到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幾位領導,在談話時也確實存在把責任盡可能往曾亞傑身上推的情況。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

從昨天上午到現在,馬開元被搞得焦頭爛額,沒睡過好覺,沒吃過一頓好飯,懶得再想這些煩心事,靠在護欄上抽起悶煙。

朱部長探頭看看書記辦公室,低聲問:“馬書記,案子能不能破,錢能不能追回來?”

這是縣委縣政府大院裏所有人都想知道的問題,要是案子能破,贓款能追回來,責任一樣會追究,但板子打下來應該不會特別重,畢竟所有人都知道曾亞傑應該負主要責任。

如果案子破不了,贓款追不回來,把責任全算到一個死人身上一樣解決不了問題,涉案金額那麽大,涉及那麽多人,影響如此惡劣,這個板子打下來絕不會輕。

馬開元猛了一口煙,搖搖頭:“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