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02.27案!

長江分局在長江路南側的一條巷子裏,門臉很小,裏面很大。

好幾排民國老建築,早在解放前就是警察局,好幾部電視劇在這裏取過景,走進古色古香的會議室,像是穿越到了民國。

“韓支隊,錢大,坐。”

“鄧局,您千萬別這樣,我們坐這邊。”

“少帥”不止一次來過分局,主要為技術中隊的事,法醫老呂就是他安排過來的,打過很多次交道,鄧局不再客氣,放下包,坐下道:“老邊,正月初一,韓支隊和錢大挺忙的,直入主題,開始吧。”

分局局長如此重視,可見這個案子不簡單。

錢晉龍很尷尬,從包裏拿出紙筆,低頭裝著準備做記錄,不好意思直視,更不意思開口。

案情分析會在分局開,02.27專案組的辦案地點絕對不在這兒。

韓博笑看著邊耀新、張孟亮、史原波三人,暗想他們搞得如此勞師動眾,甚至不惜跟身邊的禁毒大隊長翻臉,肯定掌握一些情況。

“報告各位領導,昨晚9點左右,我們刑警大隊二中隊民警接到群眾舉報,聯合青年路派出所搗毀一個地下賭場,當場抓獲參賭人員23名,繳獲賭資9萬多。在我們民警搜查參賭人員有可能藏匿的賭資時,一個參賭人員偷偷往窗外扔出一袋東西。為搗毀這個以‘二八杠’方式進行賭博的團夥,張孟亮同志和史原波同志考慮得很周密,窗戶及後門全安排了人,東西一扔出來就被參與行動的治安員發現,初步認定是搖頭丸。”

邊耀新取出一張照片,接著道:“參與行動的民警立即調查,發現是這個嫌疑人所扔。王曉謙,24歲,初中文化,無業,家住開發區會成鎮,有前科,涉嫌販毒吸毒被處理過。接受訊問時態度惡劣,聲稱是禁毒大隊線人,聲稱搖頭丸的事錢大知道。給禁毒大隊提供過線索我們相信,說錢大知情我們不信。於是連夜兵分兩路,一路去他租住的小區搜查,一路去他家搜查,同時審訊其他參賭人員。結果在他租住的小區單位房床底下搜出搖頭丸1051顆,現在可確定參賭人員中有四名吸毒人員,這四個人以150元至180元每顆的價格從他手中買過,另外可證實他在市區的兩個酒吧和幾個KTV販賣過。”

原來送檢的只是一個零頭,甚至零頭都算不上。

按照現有法規,販賣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便可處死刑,1051顆超過一千克,這個案子堪稱大案,這個王曉謙基本上一腳踏進鬼門關了。

沒想到無意中遇到賊猴子,一時興起介紹他當線人,居然瞎貓碰到死耗子,明明舉報有人聚賭,卻稀裏糊塗幫長江分局查獲這麽多毒品,韓博感覺有些好笑。

錢晉龍笑不出來,臉色氣得煞白,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麽跟上級解釋。

“我們把搜到的搖頭丸擺在他面前,可能意識到再信口開河無濟於事,意識到想活命就要立功贖罪,主動交代犯罪事實。”

邊耀新舉起第二張照片,介紹道:“這個家夥叫陳家賓,35歲,家住南州區匯成鎮,去年11月,二人在市區賭博時認識的,一個有進貨渠道,一個能籌集到販毒所需的資金,就這麽一拍即合,從東廣一個毒販手中購入兩千多顆搖頭丸回南港販賣。”

“三個月只賣出一半?”韓博擡頭問。

“陳家賓已落網,進貨數量能對上,基本可以確認只賣出一半。但這裏有一個情況,他們打算大肆販毒時南港搖頭丸價格在200至300元人民幣一顆之間,等進到貨開始賣時滾石KTV的搖頭丸已降到150元一顆左右。吸毒人員就那麽多,市場就這麽大,種種跡象表明有另一夥兒毒販在我們南港從事販賣毒品活動,把價格打下來了。側面調查發現確實如此,這個家夥叫蔣輝,38歲,我分局轄區人,沒前科。他跑過運輸,開過歌廳,賣過手機,不過好像全賠了,幾年前負債累累,現在卻財大氣粗。我們發現他專門通過市區幾個娛樂場所的保安及服務員,從事販賣搖頭丸其實是冰毒片的違法犯罪活動……”

不用問便知道,這條線索的賊猴子提供的。

韓博正琢磨著是不是再見見賊猴子,給他提提醒,邊耀新話鋒一轉:“蔣輝非常狡猾,不僅行蹤不定,幾乎從不與吸毒人員接觸,且利用一切手段打壓競爭對手。不知錢大有沒有注意到,去年11月份和12月份,禁毒大隊接到的群眾舉報比平時多。我們可確定他授意別人舉報過不止一次,利用我們公安機關替他清理其他毒販,好壟斷南港搖頭丸市場。現在賣得便宜,如果不出意外,他接下來會漲價。另外他提供的‘搖頭丸’本來就不是搖頭丸,在價格上具有一定競爭力。”

禁毒大隊,先是被你們大隊的線人忽悠,緊接著又被這個“輝哥”當槍使,這個案子能交給你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