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臨時便民市場

絲織總廠大會議室,燈火通明。

韓博坐在主席台中央,指導員高長興和副分隊長楊小梅坐在左邊,工商管理員老沈和廠辦李素紅坐在右邊。李素紅負責做記錄,態度很認真。

六十多個大小商販坐在台下,要交錢,臉色自然不會好看,會場更無紀律可言,抽煙的抽煙,交頭接耳的交頭接耳,烏煙瘴氣,嘈雜聲不斷。

為了看上去更直觀,吳永亮把二車間的黑板借來了,支在主席台左邊,借助尺板畫上人民西路主次幹道地圖,在路兩側畫出幾十個攤位,由東往西標號。南2,南2,南3,北1,北2,北3……一目了然。

“情況基本上就這樣,對號入座,不用再為爭一個位置吵架動手,確定下來之後一年不變。這個攤位費不會進我韓博個人腰包,同稅務一樣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歸納起來主要用於三個方面。一是衛生打掃,二是維護治安,三是工商管理。”

“人民警察為人民,人民警察就應該維護社會治安,憑什麽讓我們交費。”

“你們工資國家發,你們這是亂收費。”

韓博拍了拍桌子,起身道:“警察跟警察不一樣,我們屬於經濟警察,直接上級是絲織總廠,主要職責是維護企業治安,沒有維持夜市秩序的義務。這個錢不是白收,交上來之後我們會增派警力,每天晚上在夜市巡邏。遇到喝醉鬧事的,吃飯不給錢的,小偷小摸的,就不會再像之前一樣遠水解不了近渴。而且這是企業的地皮,可以把這個費用當成占地費。總之,想繼續擺交錢,不想交錢走人!”

高長興走到黑板前,指著黑板上的地圖補充道:“大家進來時應該注意到,大門口多了兩塊牌子,其中一塊是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人民西路警務室。東起三河巷,西至四裏閘,全是我警務室治安管轄範圍。臨時便民市場設立後,流動商販只允許在攤位內經營。在三河巷與四裏閘之間範圍內經營,又不在臨時便民市場之內的,我分隊將會聯合公安工商和衛生部門堅決予以取締。”

人民西路不全是絲織總廠地皮,不少人確實動過擺遠點的心思,不在你地皮上你能把我怎麽樣?

高長興這番話意味著惹不起同樣躲不起,除非躲得夠遠。

把攤子擺在夜市三五十米外勉強能做點生意,要是擺更遠,擺到黑燈瞎火的地方就沒人了。

“我們不是光拿錢不辦事,比如工商這一塊,就幫大家協調解決了,沒有後顧之憂。我們會實打實地維護夜市治安,增加警力,每晚巡邏,一喊就到。甚至可以為大家提供一個倉庫。桌椅板凳,每天拉來拉去是不是很麻煩。收攤時可以存放進勞動服務公司倉庫,第二天下午出攤時直接去搬。再就是水和電,自來水可以去服務公司接,電同樣如此。不過這是要收費的,具體怎麽收回頭再研究。”

表現的時候到了,四車間保勤工老吳舉起手:“韓科長,我要北邊12號攤,管理費多少,是按月交還是按天交。”

“楊大姐,12號攤定價多少?”

“按月交90,按天交每晚4塊。”

“算下來一晚3塊,能省1塊是1塊,90就90。韓科長,高公安,我身上沒這麽多,你們讓我先去出攤,11點半收攤保證交到傳達室。”

“行,就11點半。今天交錢,明天換位置。”

12號攤是最好的位置,現在占著的這位急了,猛地站起身:“等等,韓科長,凡事有個先來後到,我在那兒擺三年多,憑什麽說讓就要我讓,這不公平!”

“老吳是絲織廠職工,人家當然自己人幫自己人。”一個攤販陰陽怪氣地說。

“錢麻子,你說什麽你,我吳長貴是要掏真金白銀的,一個月90塊!”

“你90,我出100!”

老吳同志這個頭一開一發不可收拾,十幾個早盯上人家攤位的攤販爭先恐後表態,為了搶一個好攤位,幾人當場把錢拍到桌子上。反應過來的攤主急了,為守住各自地盤,掏錢的掏錢,吵架的吵架,要不是會議室裏站著幾個經濟民警,真會大打出手。

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變成了人民群眾內部矛盾,收錢的一方變成了調解方。要公平給你們公平,一個攤位一個攤位來,比出價,誰出錢多歸誰。

競爭非常之激烈,最好的十幾個攤位,竟拍出一百五至一百八不等的高價。租一間門面才多少錢,由此可見他們一晚上能賺多少。

今晚先這麽擺,明天下午按今晚商定的位置調整。該守住的陣地基本上全守住了,調整幅度總得來說不是很大。保衛科收錢,公安幹警收隊,夜市再次熱鬧起來,同治理整頓前沒什麽區別。

沒鬧出亂子,姜國平可以放心大膽回家,推出自行車,似笑非笑地問:“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