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下嘴

兩名縱火犯供認不諱,而且一臉無所謂的樣子,完全是有恃無恐,無法無天,這倆人都是外省籍貫,無業遊民,長期流竄,不定身上背著什麽事兒呢,沈弘毅下令,深挖!

一隊刑警趕往小商村,去秘密抓捕王某,可是卻撲了個空,根據邊檢信息顯示,王某已經於前日出境,目前下落不明。

案情分析會上,專家們進行了探討,一致認為縱火案的動機在於水庫中撈出來的女屍,這具屍體很可能牽扯出更大的案子,更多的人,至於是誰,大家心知肚明。

換了別人,經過一場火災,肯定要受到嚴重刺激,至少修養幾個月才能緩過來,但宋欣欣神經大條的很,第二天就投入到工作中去,大火把屍體燒毀,但是DNA樣本卻保留下來,而且縱火犯直接給出了破案線索。

刑警們在行動,目標越來越明確,一份樣本被提交到鑒證中心,是三個月前失蹤人員余某母親的樣本,宋欣欣優先進行了比對,確認提供人有99.99%的可能性與死者存在母女關系。

至此,死者身份揭曉,乃是小商村文工團舞蹈演員余嫣,此女是江東藝術學院舞蹈系畢業,被小商村當做文藝人才引進,工作不滿兩年即告失蹤,家裏人找我,領導說余嫣私自離職,與單位無關,就這麽不了了之了。

真相呼之欲出,據說余嫣和小商村董事會成員,工業園副總經理謝俊宇存在曖昧關系。

謝俊宇是商永貴的女婿,近江市政協委員,但是這些保護傘都不足以保護他,因為這回得罪的是沈弘毅。

一隊刑警前往小商村集團去帶謝俊宇回來問話,不出所料,謝俊宇不在本地,據說是去國外考察了。

這種小伎倆毫無用處,沈弘毅命令發網上追逃令,以命案重大嫌疑人的名義通緝謝俊宇,同時致函近江政協常委會,請求解除謝俊宇政協委員的資格,下一步就是落實案情,正式批捕,全球通緝,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沒用,和中國簽署引渡協議的國家越來越多,賴昌星這樣的都能引渡回來,還差他一個謝俊宇不成。

一切都在正常進行中,忽然沈弘毅接到劉飛秘書的電話,邀請他去朱雀飯店開個小會,沈弘毅欣然前往,會議果然是小範圍的,只有劉書記和他兩個人,劉飛大談一番新能源,話題一轉,說到了小商村工業園,提到了小商村的模範帶頭作用,以及這個小小的行政村在中國政治生態中的特殊地位。

沈弘毅已經領會了領導的意圖,但他不理解,一個小小的謝俊宇,居然能勞動劉書記的大駕來說情。

凡事點到為止,劉飛並未把話說透,就打發沈弘毅回去了,沈局長立刻安排人手繼續深挖,果然有了新的收獲。

原來余嫣並不是謝俊宇下令謀害的,主使人是謝俊宇的正牌原配,小商村的三公主,商永貴的女兒商寶蓮,原配采取沉塘的古老方式處死小三,想想都讓人毛骨悚然,商寶蓮敢這麽做,依仗的無非是她爹的勢力,小商村不知道還隱藏著多少齷齪殘忍的事兒。

沈弘毅深思熟慮後,及時調整了辦案方向,深挖的對象也變成了兩名縱火犯,經查此二人果然是背著案底的,一個致人重傷,一個入室搶劫,總之這兩人的下場起碼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搞不好死緩無期也是有可能的,至於那位小商村的辦公室副主任,結局也已經注定,妥妥的客死異鄉,死無對證。

命案加縱火案就這樣不明不白的收場了。

宋欣欣很不滿意,她找到沈弘毅要說法,大吵一架,無功而返,只弄了一肚子氣。

回到單位,亞男學校一個電話打過來,說是孩子出事了,宋欣欣急忙趕到學校,原來沒多大事,宋亞男和男同學打架,把人家鼻子打出血了。

那男孩子的家長是市政府的,很隨和大度的一個年輕男子,絲毫也不計較,還開玩笑說宋亞男長大了當心嫁不出去,宋欣欣不是蠻不講理的人,女兒打了人家,當然不能一副冷面孔示人,她表示要付醫藥費,賠禮道歉,對方說不用了,小孩子之間開玩笑而已,對了,聽老師說,你是幹法醫的?

兩人就這樣攀談起來,宋欣欣不愛聊天,架不住對方很健談,氣氛也不尷尬,聊了一會兒,就聊到了水庫女屍案,宋欣欣知道分寸,但多多少少也透露了一些情況。

事後,那男子帶著孩子走了,路上小男孩撅著嘴說:“小舅,可是你讓我招惹宋亞男的,她把我鼻子打出血,回頭我媽問起來,我可把你招出去。”

男子掏出二百元鈔票:“小舅啥時候騙過你,二百塊,當即兌現。”

這位小舅舅正是周市長的秘書徐寧,他把孩子送回家,驅車回市政府,向周文做了匯報。

“要跟進,這是一個突破口。”周文目光炯炯,“可惜我們在公安口沒有自己人,不然這會是一個極好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