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以前有不喜歡老師情節的(第2/2頁)

張怕馬上去拿筆和本回來,說現在只有這些,你先畫。

劉樂沒說話,沉默好一會兒才拿筆畫畫,把張怕搞得,完全不知道這家夥到底有沒有聽懂他說的話。

有了這個想法,再給錢誠打電話:“大醫生,找你有事。”

錢誠說:“只要不喝酒就行。”

“喝什麽酒啊,劉樂你知道吧,你認識不認識管腦袋的醫生,我覺得他的病情有好轉?”張怕說。

“好轉?不可能吧。”錢誠說道。

張怕說:“你不知道,前幾天他昏迷了,沒有征兆的昏迷三天,然後醒了,醒了以後我就總感覺什麽地方不一樣,好像變聰明了?”

錢誠說:“這不可能,你以為演電影呢。”

張怕說:“真的啊,不信你來看。”

錢誠說:“你是心理作用吧?”跟著說:“那行,下班過去。”

倆人約好時間,張怕想了想,把劉樂帶到李英雄那些孩子學習的地方,人多,對孩子的病情應該有好處。

上半年,劉樂早習慣了這種生活,現在又坐在學生當中,感覺特別舒服,很安靜的拿著圓珠筆在本上畫啊畫。

張怕再給張小蒙打電話:“你把劉樂的畫具整理一下,明天我去拿,不用都整理,拿能用得上的。”

張小蒙說好。

接下來,張怕給陳震坤打電話:“有個事情麻煩你。”這家夥是負責幸福裏拆遷的地產公司老板。

陳震坤笑道:“知道,沒有事情你絕對不會找我。”

張怕說:“你不用說的這麽現實吧?”

陳震坤問什麽事。

張怕說:“幸福裏拆遷,等建好以後,要去你們那裏拿鑰匙,對吧?”

“這是肯定的。”陳震坤說:“在拿鑰匙之前先得選房子,等蓋好以後,我們會電話通知業主來開大會,先是去現場看房子,改天選房,最後才是辦理手續。”

張怕說:“有個孩子叫劉樂,他二叔……我去,忘了他二叔叫什麽,但是登記的絕對是劉樂的名字……不對,我又不把準了。”

陳震坤說:“就說是什麽事。”

“這樣,選房子的時候你通知我一聲,有個人把不屬於他的房子賣了。”張怕說。

陳震坤大喊一聲:“你是消遣我麽?就你這智商,還能說利索話不?”

張怕說:“反正你也聽不懂,選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我在場,否則一戶不許選。”

陳震坤說:“你確實有病。”跟著問話:“你要是死了呢?我還不分房了?”

張怕說:“能不能說句好的?我死了對你有好處啊?”又說掛了,按斷電話。

想了想,再給寧長春打電話:“找到買房子那個人了麽?”

寧長春笑道:“你是不是智商都沒了?”

張怕想了下:“你認識?”

大所長告訴他的消息,當然知道誰是買主。

寧長春說:“認識是認識,不過也不是個好說話的主兒。”然後一解釋,張怕才知道是怎麽回事。

房子早賣了,劉樂二叔寫明情況簽了字,賣的是那張回遷證明。

買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就這樣,很麻煩,搞不好有糾紛。最好公證一下。

前幾天抓賭,按賭資多少,案件性質也是不同。年根了,警察也是擦亮眼睛,盡量多破一些跟金錢有關的案件。

抓到個濫賭鬼雷老三,五十多歲的年紀,以前在幸福裏有房子,後買賭輸賣了,去外地混了幾年,又回來在幸福裏租房子,後來又搬走……反正就是個問題人物。

抓賭時最重要的是什麽?查點賭資,有錢啊、手表啊,還有一張回遷證明。

於是就問吧,再一看回遷證明上的戶主名字,兩方面一對,雷老三說劉樂二叔把回遷房賣給他了。

就是這麽個破事,張怕聽得直皺眉頭:“怎麽個意思?我還拿不回來這張紙了?”

“走法律程序吧,多少有點希望。”寧長春說。

張怕問:“那個算贓款吧?贓款不是要沒收麽?”

寧長春說:“那個沒法算。”

張怕不理解:“怎麽會沒法算?意思是不算了?”

寧長春說:“確實沒法算,我們只有證據證明雷老三在賭博,也是在他身上找到回遷證明,但是不能硬把兩件事混為一談。”

張怕想了下問:“雷老三呢?”

“早放了,我覺得你現在的重點應該是劉樂的健康證明,有了這個玩意再起訴他二叔,即便賣掉房子也是由他二叔承擔損失。”寧長春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