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考驗的有點慘

其次,這裏是平房,上個廁所要去公廁。什麽什麽都不方便。

再次,被燒掉的二樓和樓下小院子屬於違建。

總之一句話,在以前,十萬絕對夠了。

可問題是即將拆遷,在嚴格意義上,幸福裏已經被圈在市內範圍,再不是以前的郊區。等平房換樓,房價肯定要起來,一平米八千算是便宜的。

所以,張怕吃不準王百合想要多少。

聽到他的問話,王百合猶豫下說道:“真挺不好意思的,不過你也知道,我媽剛出院,我們又要找地方住,以後還要交增加面積的錢,再有裝修……你看這樣行不行?如果你真想賠償?三萬可以麽?”

張怕問:“三萬?”

“恩,其實這個錢不應該問你要,應該找警察問放火的要,可咱都知道,警察肯定找不到人,就是找到了,沒憑沒據的,人家憑什麽賠錢。”王百合說:“像你說的,房子總要拆遷,反正都是拆,只要能搬離那裏,我肯定一早簽合同,越早越好,就是錢有些緊,你要是手頭寬裕,三萬可以麽?”

張怕說沒問題,問你什麽時候有時間,把錢給你。

王百合說不用急,明天還得去派出所,去了再談。

張怕說好,掛上電話。

通電話時沒發現,放下手機忽然發現房間很靜,擡眼看,電視靜音,五個猴子在看他。

張怕問:“你們幹嘛?”

老皮說:“你有三萬?”

“我還不能有錢了?”張怕問道。

老皮說:“不是這個意思,我們的意思是其實不用賠那麽多,幹什麽給三萬?給幾千塊錢意思意思得了。”

張怕說你懂個屁。讓猴子們關電視睡覺。

隔天起床,讓幾個猴子把筆記本電腦帶去學校,他去退房,然後去派出所。在路上給王百合打電話,問幾點到。

王百合說中午去,上午要上班。

張怕便是一聲嘆息,很多人活得很累,為了不扣工資,連假都不敢請。

事實證明,派出所真沒把昨天的放火案當回事,盡管報警立案,可案子多去了。一般情況,破案歸刑警隊管。派出所主要負責民事調解。

張怕到派出所詢問昨天的事情,沒一會兒,被寧長春請到辦公室說話。

一進門,張怕笑道:“我來所裏不下六十次,你是第一次讓我進屋。”

寧長春笑了下:“不說這個,說你借住的那個房子,房東是什麽態度?”

“房東在上班。”張怕說:“我明白,能不能找到兇手不重要,是昨天晚上的警察讓我過來一趟,說是分局會派人去現場勘察?”

寧長春說:“縱火是大案,一定要抓緊辦理。”

張怕笑道:“行了,我走了,我來不是找麻煩,我也知道是怎麽回事,再說一遍,是昨天的小警察讓我今天過來一趟,我得聽政府的啊。”

寧長春看看張怕,從辦公桌上拿張名片,遞過來說道:“我的電話,有事情可以聯系我。”

張怕恩了一聲,接著名片出門。

剛蹬上自行車,龍小樂打來電話,那家夥很興奮:“告訴你個好消息,表給你要下來了,來我家填一下。”

張怕問什麽表?

“申請表啊,加入省作協的申請表。”龍小樂說道。

張怕輕笑一聲:“哪年的事兒了?你還記得?”

“必須記得。”龍小樂說道。

張怕說:“拉倒吧,你早幹嘛了?掛了。”說完按掉電話。

上次倆人喝酒,也許是酒話,龍小樂說把張怕弄進省作協。由頭是喝酒遇見幾個朋友,龍小樂為擡高張怕身份而吹的牛皮。當時也是信誓旦旦的說第二天帶他去省作協,還說幫忙介紹個寫劇本的活兒,只要寫出來,起碼三、五萬的收入。

張怕沒當回事,事實證明他是對的。後來龍小樂再沒說過這件事,倒是經常找張怕喝酒。所以說人和人相交,其實是一個很漫長很艱難的過程,沒有誰會一上來就對別人掏心窩子。

當時還有件事,張怕麻煩龍小樂給雲爭的媽媽找工作,龍小樂一個電話給安排在物業公司,等於是幫個大忙。

既然已經幫了個大忙,張怕就更不好意思問加入作協這件事。

現在,被張怕救下一命的龍大少爺把這件事想起來。

很快,龍小樂又打過來電話:“你這人怎麽這樣?還一件事,中午跟我出去吃飯,我把那個想當明星的妹子介紹給你,你倆談談,如果劇本寫的好,五萬絕對沒問題。”

張怕笑了下:“五萬?成啊,不過得改天,今天有事情要做。”

龍小樂問什麽事,要不要幫忙?

張怕說不用,又一次掛斷電話。

先回家一趟,盡管已經被燒的不能住人,可畢竟是家,也是要看看能不能收拾出來。

有意思的是王百合那個混蛋爹回來了,看見黑糊糊的房子後,直接蒙了,拉著鄰居問:“我那口子這麽狠?寧肯把房子燒了我也不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