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父子雙簧(第2/3頁)

“《民法》裏有規定,只要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就可以獨自簽約並受到法律保護。”朱律師接著說。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要多大?”王經理馬上問。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十六歲至十八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可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朱律師接著解釋道。

“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這個該如何界定?”王經理馬上抓住了關鍵點。

朱律師想了想,嘆了口氣說:“如果是正常的勞務用工的話,就比較容易進行界定,但咱們國家的運動員,很難界定。西方國家裏職業運動員是被認定為勞動者的,但在我們國家裏,這方面的認知比較模糊,也不好認定。”

王經理覺得有些被繞進去了,於是開口問道:“什麽意思?能不能說具體點?”

朱律師再次思考了幾秒鐘,開口說:“比如甲A聯賽的足球運動員,與俱樂部簽約,拿俱樂部的薪水,可以看做是勞動者;而那些沒有商業化的體育項目,現役運動員基本上是屬於被征召的性質,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務合同,吃住體育隊全包,有薪水也是以生活補助的名義下發的,單位沒有明確的非勞動收益和享受,運動員也沒有明確的勞動產出,所以法律意義上說這類運動員沒有形成雇傭關系,不能被算做是勞動者,自然也就不能用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來界定。”(這時候還沒改成中超,依然叫甲A)

朱律師的話讓王經理陷入了沉默,作為最知名運動品牌的業務經理,他自然了解國內運動員的現狀。特別是在那些沒有商業化的體育項目當中,運動員現役期間吃住體育隊全包,每月只有幾百塊的所謂的生活補助,有的貧困地區的運動員或弱勢項目的運動員,連這幾百塊生活補助都沒有。

那些知名的運動員在退役後有機會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稍微差點了能混個教練的職位,而絕大多數的運動員只能拿著一筆為數不多的遣散費去自謀職業。這年頭的運動員沒有社保、沒有醫保,而且絕大多數運動員文化水平不高,也沒有什麽技術,退役後窮困潦倒並不在少數。

田徑項目顯然還不是商業化的體育項目,張冠不能被認定為勞動者,而且張冠還是具備正規學籍的高中生,無論從哪點來說,都不能說張冠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王經理擡起頭來,對孫主任說道:“看來我們要拜訪一下張冠的父母了。”

“沒有問題,我家就住在省城,我現在給我爸打電話,讓他過來怎麽樣?”張冠馬上說道,極力的表現出很配合的樣子。

張冠打了一個電話,不久後張父就急匆匆的趕來。

孫主任將合同遞給張父,張父匆匆看了一遍,開口說道:“這份合約我不能簽。”

“是對金額不滿麽?”孫主任馬上問道。

“這倒不是。”張父拿起合約,指了指上面年限的地方,接著說道:“我覺得這個年限太長了,有些不合適。”

“有什麽不合適的?”孫主任馬上問道。這兩父子一個嫌錢少,一個嫌時間長,讓孫主任很是不滿。

只聽張父說道:“張冠這孩子明年就十八歲成年了,我和他媽媽一直覺得,他成年以後的路該怎麽走,應該讓他自己選擇,我們當父母都希望子女好,可也不可能跟著他一輩子不是?孩子是重要長大,始終要學會自立的。所以要我簽這份合同也可以,我只能簽一年,等明年他成年以後,我就什麽都不管了,無論是續約還是不續約,都讓他自己選擇。”

王經理和朱律師同時皺起了眉頭,給一些還沒有成名的年輕運動員簽長約,一直都是類似奈克這種大公司的一種廣告戰略,這也可以看作是一種投資。奈克每年花費大量的金錢,在全世界範圍內簽約成百上千名有潛力的年輕運動員,並且給他們長約,等到運動員成名以後,將會給奈克公司帶來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廣告效益。

但如果只簽一年,這種投訴將變得毫無意義,萬一運動員一年後不願意續簽,又或是獅子大開口,這都不符合奈克公司的利益,奈克公司希望得到的是長期持有的潛力股,而不是充滿不確定的短期投資。

但更主要的是王經理和朱律師都看出來了,這對父子是故意在找借口推脫,看起來就像是在演雙簧,人家壓根就不想簽這份合同。兩人都是人精,馬上就做出了決定。

只見朱律師扭頭對孫主任說:“我們沒考慮到張冠年齡的問題,他現在還是未成年人,我們的合同也需要再進行修改,我看不如今天我們先回去,等我們修改完合同以後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