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風住塵香花已盡

這次聚會的主題,早就發下去了,因此李逸也上網查過,那句詞是李清照那首《武陵春·風住塵香花已盡》中的首句。

寫這首詞的時候,李清照53歲。那時,她已處於國破家亡之中,親愛的丈夫死了,珍藏的文物大半散失,自己也流離異鄉,無依無靠,所以詞情極其悲苦。

本來李逸還覺得用這句當主題雖然有點悲,但感覺也挺詩情畫意的,可是真看了詞的背景和賞析後,他當時就無語了。這尼瑪誰選的主題啊,一場高高興興的聚會,居然整這個,你們就不怕……

不過,抱怨歸抱怨,因為鐘皓晴什麽都沒說,他也就以為是帶他來見見世面,混個臉熟,到時候只管看著就行,悲不悲,慘不慘的跟他也沒什麽關系。

可是沒想到,這次竟然又和上次在鑒定師協會一樣,發生了意外,竟再一次將他給推到了前台!

本來,前台就前台,肚子裏有東西,怕什麽?

可是,這次它是真的不一樣啊!

因為,書法和其他文學類的東西都是一樣的,字裏行間是要帶感情的,而因為要表現出意境,就必須對那種意境有著深刻的了解,才能在一筆一劃中表現出來。

可是,作者是有感而發,自然流露,而書法家呢?如果沒有足夠的社會經歷,足夠的生活閱歷,基本上是無法完美重現詩詞中的那種意境的。

否則你以為,這麽多年就沒有人再寫過《蘭亭序》嗎?他們就一定寫的比王羲之差嗎?不見得,如果只是從字體上看,恐怕很多都不分伯仲,而他們真正差的,就是字裏行間裏的那些風骨,那些意境啊!

這一群的書法家,各個都是些老頭老太太,這一生幾十年,再幸福也一定經歷過一些悲慘的事情,因而,模仿出那種感悟應該並不會太困難。

可是他呢?一個剛剛走上社會的毛頭小夥子,女朋友都還丈母娘家養著呢,你讓他去寫愛人離散,家破人亡?

玩的吧?

李逸敢肯定,那個大聲提議的家夥指定是不安好心!他一定是在嫉妒他!要不就是嫉妒他師父,反正,絕對不是個什麽好東西!

王炳乾這會兒也意識到寫這個主題是有些難為李逸,不過一來主題早就定下來了,他們也確實是準備著大家都寫。可誰能想到鐘皓晴居然不聲不響的就給了他們這麽大一個驚喜,竟將一個這麽年輕的小家夥強行加塞到了他們這一群老頭老太太中間?

他沉吟了一下,隨即大聲說道:

“剛才小李已經寫了一篇《玄秘塔》,所以我看就不要先從他開始了,年輕人嘛,雖然體力好,也是需要休息的。這樣,老王你提的頭,你先來,李逸小字輩,排到最後!”

底下人議論了幾句,也沒什麽異議,反正今天誰都跑不掉,無非是早晚而已,而且等他們都寫完了,正好可以舒舒服服看這小家夥寫。到時候眼睛可要瞪大瞪圓了,一定要好好看看這個幾乎都可以當他們孫子了的小家夥能寫出一筆什麽樣的好字來!

書法家,既然都稱家了,那可不是隨便什麽人都能當的!

你一個二十郎當的小家夥要真是比他們還厲害,不,哪怕就算是比他們稍微差上那麽一點點,這也是在打大家夥的臉啊!

因此,很多人看向鐘皓晴的眼神就有點不那麽友好了,你顯擺你弟子厲害,也用不著拿我們這麽多人給你當陪襯吧?

鐘皓晴卻是個外柔內剛的性子,而且做事極有決斷。也是,若是沒有大智慧、大定力,憑她一個女人,憑什麽能夠接下老鐘家書畫、鑒定兩大衣缽?憑什麽就敢那麽果斷的收李逸為徒?憑什麽見了李逸諸多妖孽的表現後還一直能沉得住氣,一直忍到前兩天才被更加老奸巨猾的劉老把真相給套出來?

隨你們怎麽想,既然我徒弟的水平到了,我就要讓他拿到他該拿的!

都說文無第一,武無第二,呵呵,十年後你們再看,那會兒你們就會真正的知道,他就是一個能夠輕松的將你們,甚至他的三位師父都踩在腳下的絕世天才!

至於這次聚會,她早就知道李逸會遇到什麽,可恰恰是因為知道會遇到什麽,她才一定要帶李逸過來。因為,天才也是需要磨練的,而李逸,實在是太順了!

縱觀古今,那些真正的天之驕子,哪一個沒有經歷過重重磨難?哪一個沒有經歷過各種挫折?既然李逸注定了要站在那個高度,而其他的她又幫不上什麽大忙,那麽,就多幫他找點磨刀石吧!

而此刻,那個一點都不知道自己已經被師父當成了一把需要磨練的刀的天之驕子,正躲在一邊默默的苦思冥想。

主題是風住塵香花已盡,卻不一定真要去寫那首詞,可關鍵是,既符合那首詞的意境,恰恰好他又記得的詩詞,還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