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兇器刀子(第2/2頁)

“常再發?”劉威認真地在筆記上做了記錄,“這個人調查了嗎?”

“調查了,我們調取了這商店的監控錄像,提取到了他的視頻截圖。”肖雲琦取出一個優盤插入面前的手提電腦,用投影播放了一張彩色截圖照片,圖像不算很清晰,但還能辨認。是個不到三十歲的年輕人。

肖雲琦接著說道:“我們查了戶籍登記和身份證登記,雖然發現了幾個同名的人,但經過照片比對,都不是這人。我們又到各個轄區派出所找片警調查,最後,濱河路派出所的人辨認出這人,他就是本案案發地『醉夢人生』老板娘謝翠蓮的同居男朋友!”

眾人都吃了一驚,低聲議論起來。

劉威道:“找到這個人了嗎?”

“找到了,就在酒吧裏找到的。我們讓他辨認了這柄刀,他承認是他的,他買了不久就丟了,不知道是誰偷走了。他的女友謝翠蓮也證明了這一點,說丟刀之後常再發曾經跟他說過,這刀很貴,丟了很可惜,她還勸他不用在意。我們問了常再發案發當天晚上的活動,他說天沒黑他就出去和朋友打麻將去了,一直到快天亮才回來,我們找到他說的打麻將的地方核實了,當晚他的確在那裏打牌。”

“這就是說,他沒有作案時間了?”

“是的,但兇器是他的這一點可以肯定,刀子可能是被這趙耀東偷走了。”

一旁的法制處處長搖頭道:“他丟刀子的事情,只有他自己的說法和他女朋友老板娘謝翠蓮的證言,因為兩人的關系,所以這證言可信度不高。至於趙耀東偷竊這柄刀子並用來逼奸,目前只是一種推測,還沒有相應證據支持。”

劉威點頭表示贊同,示意肖雲琦繼續說。

肖雲琦接著說道:“對於店裏人員的調查,因為二組周探長他們負責,所以我只是把這個消息給他做了通報,讓他在調查時注意這方面的情況。我需要靠匯報的就這麽多。”

劉威道:“嗯,那周探長你接著談。”

周維正咳嗽了一聲,攤開本子,說道:“我得知肖探的消息後,特別注意了這方面的調查。我們挨個詢問了酒吧了服務員,大部分人堅持說從來沒見過這柄刀子,有兩個人說好像有點印象,看見常再發有一柄跳刀很好看,但具體是不是這把,時間有點久,記不太清楚了。”

法制處的朱處長插話道:“現在又多了兩個證言,但是,證明內容不確定。而且雙方是店主和店員的關系,證明力還是很低。”

“那倒不一定!”周維正喜歡擡杠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可不管是誰,硬著脖子道:“朱處長,我不同意你的觀點!首先,證人已經增加到了三個,而且內容能相互吻合,不存在重大矛盾之處,證明力應該已經增強,再者,我們是先到酒吧詢問的,而且都是分開單獨詢問。詢問過程中,肖探長他們來了,告訴了我這件事,我們又立即補充詢問,也是單獨詢問的,他們沒有串供的時間。所以,證言的可信度還是很高的。”

“那要是他們在你們去之前就已經串供了呢?”朱處長知道他喜歡擡杠這個毛病,並不在意,微笑著問道。

“那……,”周維正擡杠也不是亂來,他想了想,說道:“那就證明他們有鬼!否則為什麽要串供掩蓋刀子的事實呢?”

朱處長一愣:“那他們為什麽要串供掩蓋呢?”

“目前我們還沒有發現他們串供,所以沒進行這方面的調查。”

“我們現在需要查明的事實有兩個,第一、這柄刀子是不是常再發的,這一點已經證明是他的;第二、這柄刀子是否被趙耀東偷走了,這一點沒有證據。你剛才所說的他們的沒有串供的機會,證明力比較高,證明的內容卻不一樣,謝翠蓮證明的不僅是這柄刀是常再發的,而且還證明這柄刀丟失了。而那兩個女服務員,只證明曾經看見過常再發有這樣的一柄刀,是不是這柄不能肯定。她們的證言也只證明了刀子有可能是常再發的,雙方證明的內容不相同,所以對謝翠蓮所證明的刀子丟失的事實,並沒有輔助證明力。因此我說,在證明刀子丟失這個問題上,還是沒有新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