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創建新號

倩女幽魂在前世一直是影視劇的大熱門,60年代,邵氏便出品了倩女幽魂,之後,1987年由張國榮,王祖賢翻拍的倩女幽魂人間道,算是徹底的打出了倩女幽魂的名氣。王祖賢也由此部劇,一躍成為當紅女星,被奉為無法超越的經典。接著,又有後來梁朝偉版的倩女幽魂,雖然無法與張國榮版比肩,但仍不失為一部不可多得的經典。此外,還有劉亦菲版。

在電視方面,2003年由大S聶遠等人主演的倩女幽魂電視劇,亦陪伴不知道多少人成長。據說,前世2016年又將由劉詩詩等人翻拍倩女幽魂電視劇。只是可惜,這一部電視劇還沒有上映,黃一凡便穿越了。

不過,不管是電影版,還是影視版,倩女幽魂一直是人們心目中的經典。

黃一凡之所以選擇倩女幽魂,也是因為倩女幽魂所擁有的超高人氣。

只是,黃一凡現在不是拍影視劇,而是寫小說,而且還是寫一篇長篇小說。

長篇小說當然不能選擇電影劇,便選擇了2003年的電視劇版本。

回憶了一下2003年大S版本的倩女幽魂,一幕幕場景湧上心頭。

玄心奧妙訣,同心生死約,幹將莫邪,七夜聖君,燕赤俠,司馬三娘,無淚之城,七世怨侶,當然,還有裏面錯蹤復雜的男女關系,三角戀,甚至是四角戀,簡直是虐得觀眾不要不要的。

這一些哪怕是隨便抽出一個,都能讓黃一凡久久難於忘懷。

嗯,就定電視劇版的倩女幽魂。

打定主意,黃一凡立即開寫。

因為有電視劇做參考,寫起倩女幽魂也比較快,只用了1天時間,黃一凡便寫了2萬字。

停筆,黃一凡暫時休息一下。

他準備找一家出版社。

自從真正踏入寫作界之後,黃一凡對於這一個圈子也算是慢慢摸清了他的規則。

有的時候,不是你寫得不好,而是你不懂規則。

就像出版一樣,一口氣直接寫個100萬字就拿去投稿,這絕對是不明智的行為。

因為,100萬字正常人最少得花三個月到四個月的時間才能完成。而且,這還是快槍手。慢一些的,半年也不知道能不能寫出100萬字。寫完作品再投稿,等於浪費時間。

這只是其一。

其二,哪怕你寫出了100萬字,萬一投稿過去對方拒絕了呢?

這個時候,你是認為對方沒有眼光,還是認為你自己的稿子有問題。

認為對方沒有眼光,你一點辦法也沒有,新人作者在出版社面前有著天生的弱勢。他們不可能因為一個新人作者,就此對你有特別的對待。到了最後,你只能無可奈何,嘆自己懷才不遇。而如果認為自己的稿子有問題,你同樣沒辦法。因為100萬字的稿子,要你修改,這簡直是一個巨大的工程,甚至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那麽,這個時候,你只能推倒重寫。可是,推倒重寫,按之前的寫作時間,你又得花個半年或者是一年再寫100萬字?

這個世界,講究的就是效率。很多網文作者都知道,3萬字不簽約就直接太監不寫,更不用說比網文圈早誕生幾十上百年的傳統文學圈了。

也因此,黃一凡只寫到2萬字,他便停筆不寫,準備找一家出版社發過去看看情況。

半夜談黃一凡是拒絕的,不可能與他們合作。

懸疑世界,黃一凡同樣不想理,對方與半夜談一樣,都不是什麽好鳥。

至於其他的靈異雜志社,實力太過於弱小,黃一凡也沒這個想法。

最後,黃一凡將目光放在了更為大型的大眾出版社。

在網上查了一下國內出版社的資料,黃一凡找到了一家還算不錯的出版社。

新月出版社。

新月出版社是國內十大出版社之一,各種類型的文學作品都有涉及。

當然,黃一凡相中新月出版社,除了因為新月出版社的實力不錯之外,更為重要的是,網上一至都評價新月出版社口碑不錯,很少發生與作者稿費糾紛的問題。至於其他,雖然口碑也行,但或多或許因為牽扯商業利益,鬧出了一些合同糾紛。

經過半夜談這一次,黃一凡心裏也有一個底,投稿之前便準備了解清楚。

嗯,就他了。

一切都還可以,唯一有一些遺憾的,黃一凡仍只能以新人作者的身份投稿。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凡塵這個筆名雖然在靈異界最近幾天還算知名,但這只是在靈異界。而且,靈異類型一向都是小眾類型。別說是凡塵了,哪怕是就是張雲,也沒多少人聽過。這就好像前世講鬼故事的張震,雖然在業內名氣大,但出了業內,不好意思,大眾並不知道。

雖然如此,但黃一凡心態還算不錯,並沒有因為這樣而感覺丟了面子。

文學這條路,注定是曲折漫長的,若不然,你以為十星作家等級是那麽好升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