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 野馬,狂奔(第2/2頁)

那養不起了怎麽辦?第一選擇是出售,可是馬不是狗或者貓,這玩意兒沒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熱愛,那是玩不轉的,因此轉手賣掉的幾率很小。

這樣,處理馬就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宰殺,一種是偷偷的放去野外,反正新西蘭地廣人稀,野外有的是駿馬的生活區。

宰殺不現實,在新西蘭,寵物就是家庭的一員,別說殺害自己的寵物,就是殺害一些素不相識的動物都不行。

比如說,之前落日鎮的虐貓案曾經在新西蘭引發過轟動。

再比如說,塔爾高原野馬肆虐,環保部決定雇傭槍手射殺野馬。結果消息公布之後,立刻引起許多愛馬者的反對,他們采取集體行動,到高原的公路上舉牌抗議,經過新聞媒體播報之後,引起了更多社會大眾的注意,根據民意調查,大多數人反對射殺野馬,執政當局顧慮到民意,因為民意即是選票,不敢違背,於是要求環保部,暫緩這項獵殺行動。

陌生馬匹都這樣對待,何況是自己家的?所以他們往往會放生。

彼得遜猜測,這就是這些馬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