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有妖氣

王博劃著小船,他的力氣很大,耐力也很強,加上從小練出來的劃船技巧,其他人跟他根本無法相比。

戈爾蒙太太看著他的小船快速在河面上遊動,對丈夫頓時不滿起來,說道:“親愛的,加快一下速度行嗎?魚都被他們撿走了。”

壯碩的戈爾蒙喘著粗氣道:“該死的,肯定是我們的船有問題,我無法加速,這就是能進行的最快速度。”

小船時不時的靠近翻著肚子的魚,伊娃左手大胖右手二胖,就跟拿了個鉗子一樣,看到魚一下子放上去,叼起來便可以,很快抓到了十多條魚。

“這裏的魚還真多。”王博忍不住感慨道。

伊娃則一本正經的轉頭看,說道:“希望沒有警察在這裏,我們已經違法了。”

新西蘭對釣魚這項活動有嚴格規定,釣多大的魚、釣多少魚、在哪裏釣魚甚至用什麽釣魚都有規定。

這些規定非常復雜,王博沒有記下,他聽了伊娃的話,才想起還有這回事,趕緊掏出手機上網搜索。

新西蘭的釣魚法一共有共10章68條155款,約5萬字,將釣魚活動進行了方方面面的規定,幾乎沒有漏洞。

王博撓撓頭,規定的第一條他就違規了:釣魚必須憑執照,他沒有執照,不過他也不算釣魚吧?

對魚竿的規定很多,比如一人最多只能用2根釣竿;釣竿最長不得超過4.8米;絲線最長不得超過19米;不得用電動卷線釣竿;1根釣竿最多只能安2個釣鉤;釣鉤上不得有倒刺,否則人們在脫魚時往往會將魚唇拉裂,徒增魚的痛苦;不準用蚯蚓、蜻蜓、小魚、小蝦等小動物作餌,否則對小動物構成摧殘……

這些和他沒關系,他沒用魚竿釣魚。

往下看,對摘魚都有規定,比如脫魚時不得脫裂魚唇,過小的與懷孕的雌魚要放回湖裏等等。

對於所謂的“過小的魚”這一項,不同的魚有不同的尺寸規定,有的按長度,有的按重量,有的按腰部周長等等。

王博只好打開鏈接,他們現在捕撈到的以鱒魚和墨瑞鱈魚為主,此外還有盲曹魚和淡水鱸魚,他一一找到這些魚的長度規定,將不符合規定的魚放入水中。

死掉的也要放進去,規定就是規定,在新西蘭,千萬不要以為這些規定只是寫給人看看而已,裝備精良的森林警察隨時會出現在深山野湖,一旦違法被查到,那就慘了。

比如王博記得他看新聞,有個灣灣阿伯喜歡釣魚,在奧克蘭一家公園池塘中,這家夥展開了一場捕撈,結果釣到的小魚太多,被罰款總共兩千多紐幣。

而且懲罰中這還是次要的,如果光是錢的事有人根本不在乎,要命的是違法記錄將被錄入信用系統,成為一生的汙點!

在新西蘭,一個人的信用記錄涉及到很多方面,看病、坐飛機甚至是到餐館吃飯,很多地方需要輸入身份證號,而這些是和信用系統是相連的,很容易被人查到。

即使扔掉小魚,他們依然留有六條大魚,後面繼續撈取,總共撈到了二十多條大魚。

至於數量限制不要緊,他們這裏這麽多人,都有份額,可以平均分配到大家的身上。

倫納德和太太女兒劃船過來,問道:“撈到了多少魚,夥計?我們沒什麽收獲,都被你們撈光了。”

王博哈哈大笑,然後拿起兩條漂亮的褐鱒魚放到他們船上。

這時候,戈爾蒙的妻子忽然尖叫了起來,接著“噗通”一聲有人落水了。

王博回頭看起,發現戈爾蒙的兒子在水中,他以為這小子不小心掉了下去,便趕緊劃船過去,站起來也要往水中跳。

但這時候他發現不對,小戈爾蒙會遊泳,是浮在水裏,而戈爾蒙的妻子還在驚恐的叫著,而壯漢戈爾蒙這家夥則在船上手忙腳亂的用船槳拍打什麽。

見此,伊娃冷靜地問道:“怎麽了?”

戈爾蒙的妻子叫道:“怪物、怪物,這船上有一個怪物,不知道是什麽東西,它像一條魚,可是它會行走!快看,它在船上行走!”

王博順著她的指示看去,然後看到了一條類似草魚的小魚,這魚側扁,身體延長略呈長方型,上下頜一張一合能看到一些小牙齒。它的體表是底灰色略帶灰綠,身上有黑色小點,魚鰭很發達,背上有一行同樣發達的骨刺,看起來確實有些可怕。

不過,在這條魚眼裏,人類顯然同樣可怕,它這會在船上正驚慌的爬來爬去。

看清這條魚的樣子他笑了起來,說道:“別怕,這是攀鱸,這不是怪物,我們家鄉叫它們爬樹魚,因為它們確實會爬樹。”

“啊?”戈爾蒙驚愕,“這魚還能爬樹?它怎麽脫離水也能生活?”

王博道:“當然了,我記得它們好像在濕潤的空氣中可以活五六天呢,反正它們不是怪物,它們也不好吃,你可以將它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