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節 李武的生意(第2/4頁)

“呵呵,那不勉強,我先喝了”趙紅兵一口把酒喝了。

“吳老板,以後您可真就是我們哥倆兒老板了!”沈公子說

“小事兒,小事兒,包給誰包不是包啊,你辦事,我放心”

“多謝吳老板了”

“紅兵你是大哥,我早就聽說過,你們全市誰不知道你趙紅兵啊,呵呵,以後我有事兒還真得麻煩你。”

“吳老板,以後有事兒盡管說。”

一個小區,十四幢樓的防水防漏的工程就這麽輕易的被毫無工程經驗的沈公子和趙紅兵接下了,天下真有這麽好的事情?

“天下沒有免費的晚餐”吳老板走後,趙紅兵對沈公子說。

“他是看中了你在江湖中的地位和名氣”沈公子說

“呵呵,是吧!”

從那天起,趙紅兵和沈公子開始著手工程的事兒了。

趙紅兵出獄大概一個月後,李武從省城回來了。

李武在進監獄前沒什麽名氣,純屬小混子。趙紅兵、張嶽、李四等人在外面連番惡戰時,李武在監獄裏服刑。但李武出獄以後,卻馬上成了江湖大哥。

原因有三:

一、李武起點忒高:江湖中人都知道,李武是趙紅兵、張嶽這兩位江湖大哥的把兄弟,十多年前這些人是一起出來混的。

二、李武打架未必是個好手,但是混社會絕對是個好手,他十分懂得利用好自己和張嶽、趙紅兵的關系。

三、在把社會上的知名度轉化成金錢這一點上,李武比趙紅兵和張嶽都強。

李武出獄以後馬上網羅了一批小兄弟,時而混在本市,時而混在省城,他和省城的一些黑社會大哥也有不錯的關系。

李武這次回來,就是和省城的一個社會大哥一起做“生意”。做這個生意,李武沒有足夠的把握完成,他需要找張嶽。李武雖然也是社會大哥,但是他畢竟是生活在張嶽陰影下的。張嶽手下猛將如雲,各個都是抄起卡簧就敢殺人的主兒。李武的手下多數是些小混子,壯壯門面還可以,但真要是辦事兒,多數都是窩囊廢。

李武要做的生意是買車,花大價錢買從我市開往省城的大巴。

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交通線。當時,我市開往省城的大巴大概有30幾輛,每個大巴都需要交“線費”,也就是交給交通部門一定數額的錢,獲得在這條線上載客的權利。這個線費的價格年年都不一樣,以前買的通常比較便宜,但到了九十年代末,已經炒到了幾十萬。但即使是願意交幾十萬,也很難獲得交通部門的批準。

李武要做的生意就是:和省城的大哥一起,花高價買下所有從我市到省城的大巴和線路,壟斷從我市到省城的公路交通。壟斷後,每張票價格上漲一倍!李武沒多少錢,“合夥”做生意的本錢就是要把本市這些車主全搞定。

比如:車主A當年花了60萬買了車和線,李武花75萬買。

但即使是李武願意花這麽多錢,人家車主也不願意賣,一家老小就靠著這車吃飯呢,賣了這車去哪找這麽好的生意去?再者說:你李武出75萬雖然很多了,但是車加線100萬也能賣的出去,憑什麽非賣給你?我市九十年代末期經濟接近崩潰,做什麽生意都賠,搞運輸還算是好生意。

千萬別小看這些大巴的車主,更千萬別以為這些大巴的車主各個都是善男信女。這幾十個大巴的車主,可以說各個都不是善茬。常年跑客運的,和社會上的人多少都有些來往。

李武真的沒本事讓這些車主乖乖的把車賣了。

李武沒這本事,但是張嶽有。

李武認識的省城的大哥叫九哥,據說在省城相當有勢力,按勢力排行肯定在省城是前五的社會大哥,光奔馳轎車就好幾輛,他手下的幾員幹將各個手上都有人命官司。

李武給九哥引薦了張嶽。這樣的事兒,全市也就是張嶽能搞得定,趙紅兵都不行,再說,趙紅兵也不能幹這事兒。

據說九哥看到了新剃了個光頭、白凈消瘦、看起來斯斯文文的張嶽後當時就驚嘆一聲:“長的也太像我從前的大哥了!”

張嶽不像別的江湖中人一樣愛穿夾克衫和T恤衫,張嶽最愛穿西裝,黑西裝加上李洋熨得板板正正的白襯衣,看起來格外精神。

“兄弟,這事兒得麻煩你了。”九哥捏著煙嘴,饒有興味的看著張嶽。九哥當時起碼有40歲了。

“九哥客氣了,李武和我從小一起玩兒到大的兄弟,這麽久了沒求我辦過事兒。這次既然他張口求我了,那我肯定得盡力。”確實,如果不是李武求張嶽,張嶽肯定不幹這事兒。擺在眼前的絕對是塊硬骨頭,張嶽比誰都清楚。

“以後這事兒成了,算你一成的股份,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