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臨時性合作(第6/6頁)

至此不過半個月時間,一場由陸鐘一手導演的形象工程已經收到了預期的成效,由芬姐倡議的慈善義賣也進入日程,各類拍品的征集十分順利。芬姐許諾,一旦拍賣會成功,將把首批善款用來制作更多購物袋,要把這些孩子的消息發布到全國。

電視屏幕上芬姐的形象定格,那張美麗的臉上露出慈愛的笑容,對著台下的觀眾們揮手致意。觀眾們全體起立,熱烈鼓掌,仿佛站在他們面前的是一位貨真價實的女英雄。老韓獨自坐在電視機前,毫無意識地換著台,眼皮卻不住地打著架,坐在沙發上打起了瞌睡。這些日子來,芬姐吩咐好菜好湯招待,只是他和陸鐘都不能出門,被軟禁在這棟別墅裏。

從老韓手裏輕輕取出遙控器,陸鐘關掉了電視,幫師父的身上蓋上一條毯子,自言自語道:“師父,雖然這次的出發點是壞的,但就目前看來,咱們做的還都是好事。您放心,我會讓整件事最後也有個好結局。”

注1:十人四追法,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少年兒童犯罪預防專家王大偉博士提出,該方法簡單快速,是目前兒童失蹤後最佳應對方案。

第一步是原地不動,第二步廣播尋人,第三啟用“十人四追法”。必須是母親原地不動、父親發動親友10人向四個方向尋找。

搜尋分成粗細兩層,第一層粗的搜尋就是在2公裏以內,沿著大路趕快去追,這要安排4個人,就是一個方向起碼 1人以上趕快出去追,細的搜尋就是還是在2公裏之內,但要到主要的火車站、汽車站去找,也是4個人以上,分別去4個車站找。

有時候歹徒把小孩抱走後,會火速趕往火車站、汽車站,買張票馬上就上車,要爭時間搶速度。如果能比他快,就能把他截住。曾經有這樣的真實案例,就是母親一丟了孩子之後,馬上組織人,分頭追趕。結果一到火車站,犯罪分子正檢票,順利地救回了孩子。

以上步驟最少是8個人,還要有2個人:一個去報警,一個人留在家裏。有時候,孩子自己能找回來。一旦出現了兩三歲的孩子丟失的情況,最少要馬上組織10個人,趕快出去追,耽誤了時間,後果可能會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