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千軍萬馬(1)(第2/3頁)
兩腿熟練無比的一夾馬腹,收到命令的蒙古戰馬便如同離弦之箭一般朝著白清炎沖了過去。騎兵對步兵的優勢不僅僅在於他的機動性,高速沖鋒的騎兵自身就是最好的武器。
僅僅只花了五秒不到的時間,assassin就沖到了白清炎的面前,雪亮的馬刀順著慣性就向白清炎的脖子劃去。
這回看你還死不死!
但當assassin的眼神與擡起頭來的白清炎目光相匯的時候,他後悔了。
如果說前次白清炎的眼神是毫無畏懼,你要戰便作戰,但那始終還只是孩子的眼神。如果你不去找他麻煩的話,他也絕不會有什麽額外的表示。
但白清炎此時的眼神中卻赫然全是戰意,那是真正的百戰之士才會有的可怕眼神。
不僅僅是將生死置之度外,同時還敢於直面任何挑戰。面前若是一片海,那就將海分開;面前若是一座山,那就將山劈開!
那種在雙方沖陣之時感受到的奇異感覺再次降臨,明明只有一個人,可無論是聽覺、觸覺……除了視覺以外的任何感覺都在告訴他,面前已是千軍萬馬棨戟遙臨嚴陣以待!
這樣狂猛的氣勢,就算強橫如鐵木真,大腦也不禁空白了一瞬間。
而就在這一瞬之間,白清炎及時一矮身,借勢一腳往前跨去,吐氣開聲,雙臂一震,腰馬合一。
挑滑車!
在使出這一式的時候,白清炎真真正正的忘掉了所有的東西,十二年來的勤學苦練全都含在了這一槍當中發了出去。莫要說面前沖來的是一匹戰馬,就算是一輛轎車一輛坦克他也絕對是照挑不誤。
數百斤的重物被大槍一挑而起,白清炎奮盡全身氣力將assassin連人帶馬都挑了起來。瀝泉大槍槍身一顫,化作了一條金龍,往上沖去。
而在那沒有人能看見的地方,原本是四四方方的掌紋正在扭曲、變形、咆哮,變成了一匹通體赤紅迎風嘶吼的烈馬。
……
assassin在驚愕。
他感覺自己的身體一瞬間就飛了起來,然後……然後就……
他無法理解自己究竟是如何輸掉的,為什麽在那樣的情形下,那種螳臂當車般的舉動居然會贏得勝利?自己有哪裏做錯了嗎?風頭不對立刻及時遁逃,這樣保全自己性命的作法錯了嗎?
這是從文化根本上的差異,是孛兒只斤·鐵木真完全無法理解的東西,那種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的東西。
那是,真正的勇氣。
……
一槍挑出,白清炎頓時感覺自己周身的骨頭都好像要散了架,兩膝更是像要斷了一般。
當年就有一位使大槍的好手被人整的家破人亡,就連自己整整七年都像狗一樣被關著。在七年後他趁著和人比武時逃脫,想要殺人報仇。當時他的仇家正坐在汽車裏,他硬是從盤山公路上跳下,抄了近道擋在路前面,使得正是這一式“挑滑車”。
不過這也是他平生最後一次使槍,雖說他一槍將轎車給挑的側翻了過來,整整滑出去二十多米遠,可惜自己也雙腿盡斷,槍杆子也斷成了兩截。
縱使這位高手奮盡一身之氣力再輔以精妙無上之槍術,將全力行駛的轎車都挑翻了,但他畢竟尚是肉體凡胎,身體承受不住這股沛然大力,沒過多久也就死了。
相較之下,assassin的沖量不及轎車,白清炎的身體和力氣卻要較那位高手大了許多,就算他的槍術不及那人,但這完全可以用別的來彌補。
更何況,他還有背上的那一杆大旗。
“有吾在此,汝等大軍休想前進一步!”這句話絕非是空話。當白清炎舉著大旗穿梭在千軍萬馬當中之時,他本身就相當於承載了以嶽飛為首的所有背嵬軍的軍魂。雖只有一人在此,千軍萬馬也敢放手一搏。這也正是白清炎剛才為何能從亂軍之中殺出的緣故——就算白清炎再怎麽勇猛,一介凡人面對這成千上萬的鐵騎還是不太現實的。
眼看assassin的身體就要從空中落下,白清炎長槍一甩,大步踏向前方。雖說身上疼得要死,當他真的再度跑動起來的時候,身上的痛感卻又完全消失不見,眼中心上所存之物只有一個,那就是在前方緩緩下墜的敵人。
白衣的少年在流血漂櫓的戰場之上踏血而行,風馳電掣般向前沖去。在距離敵人僅有數米的時候,手中大槍不搖不晃,槍頭對準敵人,一槍刺出。
最基本的“紮”。
而同樣的景色落在了鐵木真的眼裏,卻好像是有千軍萬馬在同時向著自己刺出了手中的長槍一般。隨後,那成千上萬的槍頭不住旋轉、聚攏,最終合成了一個金色的槍尖,在鐵木真的視線中不斷地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