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9章 舌戰群儒(2)

姚文峰被劉飛這反駁之語氣得臉色發白,一時之間卻又找不出什麽有效的反擊手段出來。

就在這個時候,坐在姚文峰旁邊的海明大學的教授陳長遠冷靜的站起身來,看向劉飛的目光中充滿了不屑。他是本次辯論會中杜洪波所聘請的專家中排名比較靠前的高手,作為一名專家教授,他最看不得劉飛這樣比自己還年輕的人如此囂張,尤其是在他看來,劉飛之所以能夠坐在如今這個位置,靠的是其背景,而不是真實才能,即便是媒體上報道了很多劉飛的才華,在陳長遠看來那些大部分都是炒作,因為他認為,現在很多官員的政績大部分都是靠媒體炒作炒出來的,或者是靠著虛構和造假或者是建設政績工程建設出力的,所以他從心底裏是看不起劉飛的。

所以,看到姚文峰一時之間無法應對,他立刻跳出來不屑的說道:“劉書記,你所說的俄羅斯也好,美國也好,其他的地區也好,他們的情況和我們華夏是不一樣的,我們華夏有我們特殊的國情和歷史,就目前我掌握的資料來分析,就我們海明市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試行而言,我們華海明市至少有4個關鍵問題需要解決,第一個是維護隱私權的問題。我認為,官員同樣是公民,享有個人隱私不受侵犯的權利,個人收入、家庭財產情況都屬於個人隱私範圍,強制公布官員財產,是對官員個人隱私權的侵犯,實不可取。第二,即便實施了官員財產申報,這種制度所起到的監督作用也可能沒有什麽效果。為什麽這樣說呢,實行財產申報制度,由官員個人提供財產信息,所依靠的還是官員個人的道德自律意識;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腐敗的官員照樣會隱瞞真實財產情況,人們照舊無法獲得真實信息,監督也就成了空中樓閣。而那些老老實實申報自己財產的官員很有可能會成為對手打擊和攻訐的對象,如此對比,肯定大部分官員都會選擇虛報的。第三,監督成本過高。現在我們海明市的公務員隊伍的人數在80萬左右,而其中官員至少也有20萬,如此數目眾多的官員,其配套制度怎麽不完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如何建立?如何操作?這些都十分困難,立法成本與執法成本都太過高昂。第四,我們海明市立法條件不成熟。這四點原因就決定了我們海明市現在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條件根本不成熟,至少還需要十年以上的準備時間才能真正的開啟試行的腳步。劉書記,你認為呢?”

聽到陳長遠接連說出4個理由來反駁劉飛,一直冷眼旁觀的宣傳部部長王康東心中暗道:看來這一次杜洪波還真找來了幾個能人啊,這四個原因如果劉飛不能駁倒的話,恐怕哪一個都能成為反對海明市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有利武器,讓劉飛有力氣沒有地方使。

劉飛聽完陳長遠的這四個理由之後,眉頭也緊緊皺了起來,他不得不承認,陳長遠所說的這四個理由看起來全都冠冕堂皇的,非常陽光,不管是論點論據都可以十分充分的提供出來,看起來很難反駁。不過宦海沉浮二十多年,劉飛什麽樣的場面沒有見過,他只是略微沉思了一下,便眯縫著眼睛看向陳長遠沉聲說道:“這位專家應該是海明大學的陳長遠教授吧,據我所知,你是研究國內和國際政治關系的學者,沒有想到,你對這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研究這麽透徹啊,你的四個理由幾乎每一個都是在強烈反對試行這種制度,而且看你的表情似乎信心很足嘛,那麽我現在針對你這四條理由逐一進行批駁。首先,阻止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出台的是公民權利嗎?不是。你口口聲聲說什麽保護官員的隱私權,但是你要制度,在法治國家中,權力與權利總是此消彼漲的;官員擁有權力,就必須以讓度部分公民權利為代價,這才符合公平法則。任何人一旦掌握公共權力、擁有了利用權力為己牟利的機會,他就必須將自己的隱私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否則,失去了監督,便會滋生出各種腐敗。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們海明市接連出現多起腐敗案件,這些腐敗案件囊括了公安局、國土資源局、教育局、交警大隊等諸多職能部門,這些都屬於權力比較大的部門,雖然我們也有紀委和監察廳等單位作為監督部門,但問題在於這些部門的人手畢竟是有限的,不可能監察到每一個官員和公務人員的情況,所以,我們必須要廣開監督通道,而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便是一個非常好的擴充監督通道的辦法。

第二,陳長遠教授,你口口聲聲說什麽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監督無效,表面上看起來你的理由很充分,但是實際上呢,美國、俄羅斯等國不是運轉得挺好的嗎?而且在我國香港、台灣地區實施的這種制度效果不是挺好的嗎?你能夠說這種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監督無效?難道真的像你所說的,阻止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出台的是其自身的設計缺陷嗎?不是!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並不是為了獲得有關官員私產的真實數據,而是為了讓公眾與反腐機構更容易發現那些公開收入情況與奢華生活狀態明顯不符的‘問題官員’。腐敗官員隱瞞財產情況,更容易暴露自己!你口口聲聲說什麽監督無效,官員自主申報就會產生虛報和瞞報的情況,實際上,由官員自己申報這不是制度的軟肋,而恰恰是制度設計中的神來之筆。因為你要是瞞報和虛報的話,這部明顯說明你心虛和有問題嗎?反腐的時候一抓一個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