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2章 立法治本(第2/2頁)

說到這裏,劉偉鴻輕輕一揮手,加強了語氣。

洪老總不置可否,望向方黎,問道:“方黎,你的意見呢?”

方黎雙眉微蹙,沉吟著說道:“首長,我認為,劉局長的意見有一定的道理。他所說的這幾種情形,根據我們國資辦這幾個月在全國的調查了解來看,確實是客觀存在的,是有必要進行規範和約束。不過,我也有兩點疑問。”

洪老總的點頭:“你說。”

劉偉鴻也挺直了身子,很認真地望著方黎。

“第一點,就是立法的前提,是否已經成熟。眾所周知,立法是很嚴肅的事情,必須建立在全面調查和充分醞釀的基礎之上。不然,制定出來的法律,就是沒有基礎,脫離實際的。或者根本執行不了,或者執行起來難度很大,基本上就變得沒有什麽實際的意義了。全國範圍內的國企改制工作,也就是在這兩三年之內開始進行的,我們國資辦,今年年初才成立,迄今也就是半年左右的時間。這個時候,要制定一部規範性的法律文件,會不會太倉促了?”

方黎緩緩說道,臉色凝重。

“第二點,國企改制,勢在必行。這個前提是必須肯定的。不改,就沒有出路,而且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還必須快改,慢不得。因為市場不等人。如果我們動作慢了,跟不上市場的步伐,很多國企根本就挺不過去,可能沒等我們的法律法規出台,就已經被市場淘汰了,到那個時候,我們的規範,就失去了意義。所以,我有點擔心,如果我們搞這樣的一個法律法規出來,會不會束縛了國企改制的熱情和手腳?打擊大家的積極性,搞到後面,就改不下去了!”

“嗯,你這兩點顧慮,也有一定的道理。”洪老總緩緩點頭,臉上露出了深思的神色,稍頃,眼望劉偉鴻,說道:“你怎麽看?”

劉偉鴻說道:“第一點,我認為沒有必要太擔心。畢竟我們的國企改制已經進行了兩三年時間,各種各樣的漏洞,基本上也都展現出來了。針對這些漏洞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辦法,我看問題不大。當然,方主任說得對,立法是很嚴肅的事情,必須要經過細致的深入調查和全面醞釀。我是這麽考慮的,如果正式立法有一定的困難,國務院可以先出台行政性法規,至少要出一個有約束力的文件。不規範,放任自由,繼續摸著石頭過河,我們的國有資產流失,就沒辦法控制。這是造成社會不公平現象的源頭之一,必須要充分重視。至於第二點,這就涉及到一個輕重緩急的問題了。這個強制性的法規或者文件一出台,確實有可能對各地改制工作的積極性造成一定的影響。不過我認為,相比而言,公平應該是放在第一位的。因為這已經不僅僅是一個經濟領域的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對於我們整個社會來說,唯有公平,才能讓群眾理解並且支持政府的行為。至於積極性,只要我們堅持進行鼓勵和正面的引導,總是能夠保持下來的。而且市場的客觀情況,也會逼迫他們進行改制。所以我還是堅持我的觀點,國企改制,必須首先從制度上,法律上進行規範。不能放任自由,隨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