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節 水滸三傑(第3/3頁)

鄧莎一怔,緩緩地松開了手,“竹筠,我們還是先走吧。”

“不行。”方竹筠撥了110,“110嗎?有人威脅我們,在哪裏?紅樹村,天府火鍋城對面的街道,一會兒到?好,謝謝你們。”

放下了手機,方竹筠有些無奈,想要沖過去幫助葉楓,可是知道上去也是白給,可是這麽等著,一樣的心急如焚,110說會馬上處理,讓巡邏大隊來看看,可是來了有用嗎?想找個警察,四下望了眼,保安都沒有一個。

“竹筠,要不……”鄧莎看到方竹筠的目光好像刀子一樣,只能把走吧兩個字吞了回去,“我們留在這裏也沒有什麽用,如果他們殺回來,我們反倒是葉楓的累贅。”

她這個理由多少打動了方竹筠,“那鄧莎,你先走吧。”

“你怎麽不走?”鄧莎突然良心發現,覺得很羞愧,“葉楓有錢,他拿出錢來就會沒事了。”

“他有什麽錢!”方竹筠幾乎吼了出來,暗恨自己的沒用,“他一個打工仔,房租在我這裏都是要減半的。”

S城不但房子越來越貴,就算房租也是越來越貴,方竹筠開始對葉楓說的什麽一千五,都已經是打了折扣的,她怕葉楓口袋裏面只有一千多塊,只能找鐵皮屋去住。

他是打工仔?鄧莎心中想說,竹筠,你錯了,他是大款,他有錢,他在耍你呢,你以為四十萬對他而言,是什麽大數目嗎,他這樣子,多半是破財免災的,四十萬可能不夠他一個月的花銷,只是話到嘴邊,卻只是說道:“怎麽警察還沒有到。”

方竹筠有些嘆息,知道這種事情,等到警察來了,多半已經完結,可是還是不肯放棄,“鄧莎,要走你走吧,我等他,因為葉楓剛才說了,讓我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