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29章 該死的磚家和叫獸

最近微信,微博被“堅持販賣兒童判死刑”的圖文帖子刷屏,幾乎席卷網絡,隨時都有人再討論這個話題,雖然這事情可能是某網利用大家心理去做的一個營銷手段,但是這個話題的本身也的確是值得人們深思熟慮的。

那些殘害了別人身體生命的犯罪人會被判死刑,而這些殘害了孩子人生命運的犯罪人為什麽就不會被判死刑?

西北民族大學一個叫盧什麽的副教授還說,此事中不少網民的表達偏向情緒化是一種跟隨、附庸狀態,是大眾心理的‘群氓現象’,當人們覺得自己拗不過法律時,更願意通過這種宣泄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不滿。

跟隨?附庸?為什麽其他的事情沒有人去這麽積極的跟隨和附庸?群氓宣泄?就因為這句話,文梟就不承認這貨是他媽狗屁教授。

還有那些狗屁專家們,如果讓人販子把他們家裏的孩子都抓走,他們就不會認為這個提議不靠譜了。

那個什麽政法大學叫什麽狗屁道德的教授怎麽說的?他說拐賣婦女兒童的人販子一律判處死刑的提議“非常不靠譜”,毫無理論基礎,與法律精神相悖。

說如果若將人販子一律判處死刑,不僅會讓犯罪分子有破罐子破摔的心態,變成亡命之徒,“反正拐賣一個人是死刑,拐賣兩個人也是死刑”。

可不判死刑,人販子就拐一個就停手了?

沒有停手吧?拐賣兒童的人販子都他媽的是團夥!

那殺人的是不是也不應該判死刑啊?殺一個也是死,殺兩個也是死!殺人的人就是因為被判了死刑才破罐子破摔的?才成了亡命之徒的?

狗屁,這一切都是狗屁!

拐賣兒童毀掉的是人生,比那些毀掉別人生命的殺人犯還可惡!人的生命不可以被剝奪,難道人的人生被剝脫了就可以被理解?

什麽叫情節不嚴重?對於被拐賣的孩子來說,對於被拐賣的孩子的家庭來說,這就是他馬勒戈壁最嚴重的情節!把人家孩子拐了,比把他自己殺了還讓他痛苦呢!為什麽就能是情節不嚴重?

是,法律規定大家都知道,對於拐賣兒童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情節嚴重的主犯、累犯,偷盜嬰幼兒、強搶兒童情節嚴重,將兒童賣往境外情節嚴重,拐賣兒童多人多次、造成傷亡後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從重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判處死刑。

只有這樣才能判死刑?有多少人拐賣兒童的犯罪人的心態是“我拐一個死不了,最多判幾年”,當他拐第二個的時候,心態仍然是“我拐兩個判不了死刑,最多十幾年”……

心態,那個道德教授跟大家說心態?嗯哼,那大家也可以跟他說心態啊。心態這東西誰都會分析,誰分析誰有道理!

其實這事兒就他媽那麽簡單,專家覺得這事兒不應該判死刑可以,但別用那種狗屁道德綁架的道理來對別人說教,說別人認為這判死刑的理論就是不對的。

這事兒沒有對錯!就算是有對錯,也不一定就是專家說的都是對的。

當然,專家會用一句“真理都是站在少數人的一方”來說話……大家都懂得,為什麽教授會被網友稱為叫獸,為什麽專家又會被網友說成磚家,為什麽大家不拿別人開玩笑?

就是因為磚家叫獸放過的這沒味兒的屁太多,說的這些讓人惡心和討厭的結論太多。所以才被別人稱之為磚家叫獸了。

保守估計,華夏每年失蹤兒童有二十萬啊!!!現在一個孩子最少是六個大人的心肝,二十萬能讓多少家庭撕心裂肺?

網絡調查也出來了,六萬名網友參與調查,其中81.3%的參與者贊同“拐賣兒童一律死刑”!

黃磊老師微博也表示“支持死刑!尤其是買者!身為父母,見之殺之!”

這番話說出了多少父母的心聲?

就連易文光這種犯罪分子,做了那麽多傷盡天良的事情,他都認為人販子比他們還要可惡啊!他這樣一個該死的垃圾,都比那些磚家叫獸有人性。

至少文梟是這麽覺得,在重刑率上來看,故意殺人罪的重刑率為82.02%,綁架罪的重刑率為79.33%,拐賣婦女兒童重刑率才56.59%。或許有些磚家叫獸又開始說了,這很高了!比強奸涉毒組織黑社會還高呢!

若是徐雲在這些磚家叫獸面前,一定會狠狠抽他們一記耳光,問問他們高個屁!

拐賣兒童和綁架有什麽太大的區別嗎?操他媽綁架還知道要贖金就不撕票呢!拐賣的拿著孩子就賣那麽點錢,還不如直接開價讓人家父母買回去呢!

作為父母寧願碰到的是綁架的,要個十萬八萬的把孩子贖回來,也不希望孩子被拉到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賣個三萬五萬都是高的,有些三五千都他媽出手!拿畜生比喻人販子,都侮辱了畜生這兩個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