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九四章 沒法預防?(第2/3頁)

“身份證地址燕京市,出生日期九八年八月一號,真的是肖遙!”周青拿起身份證看了看上面的信息,又將登記照和面前的肖遙仔細對照了一下,終於確定了是同一個人。記錄了一些信息後,周青又很熱情的將身份證還給了肖遙。

“大明星怎麽了?一樣該怎麽處理怎麽處理!”李隊長並沒有阻止剛才周青要身份證的動作,但是看到周青表情和態度的變化,還是冷著臉道。

“說得是!”肖遙笑著點頭。

“那就說說事情經過吧!”李隊長道。

“事情是這樣的……”肖遙沒讓丁成開口,自己將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

“隊長,那個陳大漢我聽陳小軍說過,整個就是他們村子裏的一個無賴!”周青聽完肖遙的講述後,憤憤不平的對李隊長道,“肯定是那個無賴帶著村裏的其他無賴故意上門鬧事!這都可以夠得上敲詐勒索了!”

“對對對,這位女警官說得對!”丁成立刻道,“還請李隊長秉公執法!”

“閉嘴!”李隊長瞪了周青一眼,才轉頭對肖遙道,“如果事情真的像你所說的,陳大漢帶人尋釁滋事,我們當然會嚴格依法處理!可這只是你的一面之詞,我聽出警的警員匯報說,陳大漢說他們是去救火的,是你們劇組的人霸道,不分青紅皂白的就上去把他們打了。我們辦案是要講事實講證據的,不能因為你是明星,陳大漢的風評不好,我們就相信你說的,判定陳大漢他們是違法的那一方。我們需要進行進一步調查。”

“進一步調查?”肖遙問道,“怎麽查?要多久?”

“起碼是對雙方都進行詳細的問詢,然後再調查一下當時是不是還有其他的目擊者,”李隊長道,“需要多久,這個不好說。”

“當時沒有其他人在場。”肖遙道,“你問我們劇組的人,肯定跟我的說法一樣,如果問陳大漢那些人,肯定都是按陳大漢的說法。那麽最後如何結案呢?”

“如果無法判斷哪方先動手,那就只能安排你們雙方坐下來進行調解了!”李隊長道,“從結果上來看,陳大漢他們有好幾個受傷了,而你們好像沒人受傷,所以可能要你們賠償他們一定的醫藥費。你們這麽大個劇組,賠點兒錢應該不是什麽大事。”

“什麽?要我們賠錢?”丁成不幹了,對李隊長叫道,“明明是他們先動手打人,憑什麽要我們賠錢?”

“還是那句話,講事實講證據!”李隊長道,“你們有證據嗎?別說你們有證人。剛才肖遙自己都說了,你們劇組的人有利益關系,證詞可信程度有限。除非你們還有其他不是你們劇組的人幫你們證明,可剛才他自己也說了,事發時沒有第三方的人員在場。”

“那如果我有證據呢?”肖遙問道,“不是證人,是證據!”

“你有證據?”李隊長道,“那當然是證據說話!”

“好!”肖遙從口袋裏掏出內存卡,放在了李隊長的面前。

“這是?”李隊長看著內存卡道。

“內存卡!”肖遙道,“我們把當時的事情經過全部拍下來了,都存在這張內存卡裏。把內存卡插在電腦上就可以看到了!”

“全拍下來了?”李隊長看著肖遙道,“怎麽感覺你是早有預謀?”

“警官,我們是劇組,當時在拍戲,現場本來就架設著好幾台攝像機。”肖遙道,“那些人氣勢洶洶的過來,一看就來者不善,小心起見,把攝像機鏡頭轉個方向留個現場記錄而已,算是早有預謀嗎?”

李隊長噎了一下,拿起內存卡站起來道:“無論如何,先看了再說!你們在這裏等一會兒!”

“不,我要求一起看!”肖遙也起身道。

“你現在是案件當事人,不方便去我們機房!”李隊長皺眉道。

“那我要求先將內存卡裏面的東西備份!”肖遙道,“我是當事人,我不離開,讓老丁出去找地方做一份備份,回來再交給你。”

“你是懷疑我會包庇陳大漢,故意銷毀證據?”李隊長看著肖遙,好笑的道。

“我不能懷疑嗎?”肖遙道。

“隊長,這種內存卡要讀卡器才能插在台式機上,不過小陳那裏有台筆記本,可以直接插這種內存卡。”周青小聲對李隊長道。

“好吧,”李隊長坐了下來,抱起手臂道,“那你去找小陳拿筆記本,咱們就在這兒看!”

“是!”周青答應一聲,立刻跑了出去。

沒過一會兒,周青就抱著一台筆記本電腦跑了回來。

“可以讓我來嗎?”肖遙伸手道。

“嗯?”李隊長不解的看著肖遙道。

“我們今天上午也在拍戲,內存卡裏有一些我們上午拍攝的素材,我不想無意間流傳出去!”肖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