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九三章 兩支樂隊(第3/3頁)

“揚,基斯說得對,”薩米恩考慮了一下,見肖遙沒有回應基斯·克雷格,便主動開口對肖遙道,“我覺得兩首歌給兩支不同的樂隊來唱對你的這部電影更好。”

薩米恩這麽說,並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是“白日夢”工作室旗下的簽約樂隊,基斯·克雷格是他們的老板。其實說起來,基斯·克雷格這個老板對他們這支樂隊一直都是挺不錯的。就算是現在這個情況,基斯·克雷格也沒有以老板的身份來威脅或者逼迫他們,而是以肖遙的利益來勸說他們,這已經是非常難得的了。

而基斯·克雷格說得也確實沒錯。論名氣論地位,老牌搖滾樂隊“白日夢”還是要比“Immortals”強出很多的。肖遙這兩首歌都是為電影寫的,那麽電影上映之前肯定是要用這兩首歌來為電影做宣傳的。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在世界範圍內,一首“白日夢”演唱的電影歌曲跟一首“Immortals”演唱的電影歌曲比起來,這個宣傳效果的差距都是顯而易見的。

如果單純從電影宣傳的這方面來考慮的話,其實是兩首歌都讓“白日夢”來唱的效果是最好的。也不知道是基斯·克雷格真的覺得其中一首歌不適合他們還是考慮到肖遙和“Immortals”樂隊的關系,只要了兩首歌中的一首,提出了兩支樂隊分別演唱兩首歌的方案。在薩米恩·史密斯看來,這個方案似乎就是顧全所有方面的最佳方案了。

不過肖遙卻不是這麽認為的。

“抱歉,”肖遙笑著搖了搖頭,“我並不認同你們所說的話!”

“首先,”肖遙看向基斯·克雷格道,“基斯,這兩首歌是我為那部電影寫的,我自己也都要參與演唱。我本就是‘Immortals’樂隊的一員,這兩首歌讓‘Immortals’來唱正合適。如果其中一首歌給你,就變成了揚feat.‘白日夢’或者‘白日夢’feat.揚了。我自己有樂隊,我不喜歡這種方式!”

“其次,”肖遙接著道,“這部關於跑酷的電影是我們幾個玩跑酷的家夥聯合起來拍給跑酷愛好者們看的,是我們自己拍著玩的一部電影,也是為了實現我們幾個人的一個心願。參與這部電影的所有人都非常年輕,電影的目標受眾也是年輕人!我不否認你們‘白日夢’比‘Immortals’更大牌更有名,但是‘Immortals’這支年輕的樂隊跟我們這部年輕的電影更合適。”

“拍電影當然是希望電影的票房越多越好,但其實我們並沒有對這部電影的票房設定什麽目標,也沒有多大的野心。”肖遙最後道,“比起宣傳的效果來,我更在意的是團隊的年輕,所以……”

“年輕?”基斯·克雷格誇張的捂著胸口苦笑道,“我感覺受到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