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往事(第2/2頁)

後來郭統用的事業越做越大,在深圳買了別墅,裝修一新,又為田婷婷配了專車和保姆,在家中住了一年半之久的田婷婷終於肯回來了。回來後,坦然地過起了貴夫人的生活。她並不知道,在她離開深圳的一年半期間,郭統用的公司度過了成立以來的最大的一個難關,險些要了郭統用的命。在最艱難時,郭統用站在深圳河邊,幾次想要跳下去,幾次想起郭林選又收回了心思。孩子不能一出生就沒有了父親,孩子是無辜的,不應該有一個不幸的童年。

郭統用四處求人,最後在戰友們的幫助下得以過關,過關之後,大病一場。在他生病的日子裏,無人照顧,每天自己吃藥,自己去醫院打針,打針過後,再咬牙到公司上班,處理事務。曾經最狼狽的時候,他兩天沒睡覺三天沒吃飯,最後一頭栽倒在地,足足昏睡了一天一夜才醒來。

在他最無助最需要人照顧最需要關愛和親情的時候,田婷婷卻在父母身邊,在父母的呵護下,抱著郭林選對郭統用橫加指責。而當她回來享用郭統用用命換來的一切時,依然對郭統用橫挑鼻子豎挑眼,全無溫柔體貼,只有胡攪蠻纏和無理取鬧。

在郭林選5歲時,郭統用遇到了生命中又一個重要的女人——羅初。羅初來自湖南,離田婷婷的家鄉湖北只有300多公裏之遙,300公裏的距離養育出來的兒女卻有天淵之別,羅初溫柔體貼、落落大方,不但舉止得體,還包容大氣,除在了生活上可以給予郭統用照顧之外,在事業上也為郭統用帶來了巨大的幫助。

原本郭統用還和羅初保持了友誼的距離,也對羅實沒有超越友誼界限的想法,並且羅初作為他的助理兼部門經理,不搞辦公室戀情也是他自己定下的規矩。但在田婷婷知道羅初的存在後,對羅初百般辱罵,並且數次鬧到公司,聲稱羅初勾引郭統用而郭統用亂搞破鞋。

郭統用忍了田婷婷很多年,覺得田婷婷在他最一無所有的時候嫁給他,不嫌棄他貧窮,對他不薄,他不能忘恩負義。但這麽多年來,田婷婷愈加肆無忌憚,不但讓他男人的尊嚴無地自容,還要鬧到公司,簡直不可理喻。

他忍無可忍了,一怒之下和羅初在一起了。

田婷婷一開始還要死要活,在郭統用面前碰了幾次壁後,也不鬧了,提出了離婚和分割財產的要求。郭統用拿出了公司的三分之一股份劃歸到了她的名下,但不同意離婚,因為他的原則不允許他和她離婚。

郭統用的原則遵循古人的三不出之說,三不出是周朝以來的婚姻制度,在三種情況下,丈夫無論如何不得休妻,一,妻子嫁來時丈夫貧困,後來又發達了。二,妻子娘家無人了。三,妻子為公婆守孝三年。他和田婷婷結婚於微末之時,現在有錢了,不管是什麽原因只要離婚就等於他拋棄了田婷婷。

田婷婷非要離婚,郭統用堅持不離,二人僵持了一段時間,田婷婷提出不離婚也可以,孩子必須由她撫養。郭統用不想放手孩子,他希望可以培養郭林選成才。但如果郭林選帶在田婷婷身邊,以田婷婷的性格,郭林選肯定不會健康地長大成人。心智健全比什麽都重要,做不到換位思索,一切由著性子來,任性、自私、一哭二鬧三上吊的田婷婷,能為郭林選帶來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才怪。

最後郭統用只能同意離婚,條件是孩子歸他。田婷婷又提出離婚可以,孩子歸郭統用也可以,但不能對外公布離婚,郭統用也不允許再婚。什麽時候可以公布,什麽時候可以再婚,她說了算。

如此苛刻的條件,為了孩子,郭統用也咬牙同意了。

郭林選留在了郭統用身邊,為了消除以前田婷婷對郭林選的負面影響,郭統用不斷地為郭林選灌輸了許多大道理,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結果就造成了超限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