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二章 各取所需(第3/3頁)

又有人說,法律本就是建立在道德基礎上,陪審團具備造法的能力,是一個社會的進步,而不是退步。

最直接人事變化,李龍被返聘,代理局長職務,穩定警局工作。同時李龍強摁桑尼成為一課代理課長。怎麽強摁?每天打電話,派人事工作人員上門做思想工作。被拒絕了,再去,再去,最後桑尼煩不勝煩就答應了。

……

陸一航、曹雲都回到了律師所,一切如同往日一般。

曹雲靠躺在沙發拿手機刷新聞,越傳以身體和年齡原因,向名唐長市提出辭呈,並且態度堅決。名唐民眾自發組織,送別給他們帶了十五年良好治安的局長。今天是越傳的辭職日,長市親自到警局等越傳下班,警員們自發排隊左右,用掌聲送別自己的局長。

這一切都給予越傳極高榮譽的獎勵。

但是也有人評論,如果名唐治安不是依靠體系,而是依靠越傳一個人,那麽越傳走後,名唐治安必然變差。如果名唐治安沒有變差,憑什麽越傳有資格獲得殊榮?

有人認為越傳建立了名唐警局的體系,各部門,各崗位都是當打的司法精英。再維持十五年最好治安城市,是一件很輕松的事。

助理九尾提醒:“曹某人,明天要上庭。”

曹雲嘆氣,坐好道:“為什麽我的案子都這麽應景呢?”

曹雲接了一個窮案,接窮案的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是歐陽逸的一位親戚。歐陽逸還在服刑,既然他開口了,曹雲自然就接了。

這個案子非常呼應目前對司法體系的全民討論。

案件很簡單,兩個年輕人騎電動車去小賣部買煙。拿到煙後,他們沒有付錢急上電動車逃跑。店主追出幾十米,年輕人慌不擇路,超越了黃線,到了逆行車道。被一輛小貨車撞飛。兩個年輕人一死一傷。警方以過失致人死亡罪逮捕了店主。

這問題前文特別說明過,追小偷也是有技巧的。很多網友很有才華,稱以後東西被偷了,還要對小偷說,慢走,千萬慢點。因為被偷了錢,所以你就得對小偷的生命負責。

並不搞笑,因為法律就是這麽寫著,追趕小偷導致小偷死亡,要負法律責任。

當然,小偷朝北跑,你朝南追,小偷被撞死不關你的事。

關鍵在於絕路,小偷是不是在失主的逼迫之下,進行高風險的逃脫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