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七章 同床異夢(第2/3頁)

超黑:“這……”

曹雲:“雖然一條龍沒有感情,但是其具備了除感情之外的所有東西。要不這樣,我雇個人去追你。”

超黑:“假的就是假的。”

曹雲:“你不知道就是真的。”

超黑:“還是兩條龍吧,我這邊會很快搞定,等我消息。”

……

晚上十點,資料就傳輸到曹雲的平板電腦內。

探望過妻子的只有三個人:妻子弟弟,妻子閨蜜和一個叫郭靖的人。超黑截取了他們的照片,越三尺一看郭靖的照片,道:“這人有問題。他叫黃藥,酒樓剛開張時候雇傭的廚房小弟,只幹了兩星期就離職。筆錄中黃藥說老板一直懷疑他和老板娘有染,把他開除了。黃藥說老板是一個非常小心眼的人。不過黃藥有案發不在場證據,當時他在另外一家酒樓工作,當天是廚師長生日,大家去喝酒唱歌。我覺得還要查一查。”

曹雲道:“每個月會去探望一次,我覺得其中有故事。”

越三尺道:“行,查人的事就交給我了。今天的工作結束。”

說罷……

……

淩晨一點,越三尺睜眼看身邊熟睡恢復體力的曹雲,湊到曹雲耳邊,輕咬曹雲的耳垂。曹雲耳垂很怕癢,如果醒著一定無法忍受。

見曹雲沒反應,越三尺伸手拿過曹雲的手機,將曹雲右手拇指放上面解鎖。她走到床尾位置,面對著曹雲看手機。只要曹雲有異動,她就能裝出剛從洗手間出來。

操作一會後,越三尺把曹雲手機放回去,拿了自己手機去洗手間。

越三尺發信息:如何?

廣本:是一個高手,不過留了一點破綻。

越三尺:能查到身份嗎?

廣本:有些難,只能確定是美領館的IP,具體是誰不清楚。

越三尺:難道所謂的超黑一直在幫美國人做事?會不會是假的?

廣本:不能確定。

越三尺:有走叉的信息嗎?

廣本:沒有明確標識,不過有點額外的信息。手機上短信說明曹雲似乎開了一個金庫,每月費用從他的卡內自動扣除,會發短信通知。

越三尺:什麽銀行?

廣本:東唐銀行,馬原的銀行。

越三尺:金庫有什麽特別嗎?

廣本:開戶的時間挺特別,是去東方島參加真人秀之前開的。

越三尺:你這邊先了解著,我很肯定曹雲知道走叉是誰,超黑是誰。走叉就不說了,在這樣信息時代,如果能得到超黑的幫助,那將無往不利。

廣本:走叉我不知道,但曹雲肯定認識超黑。這手機被高手整理過,除非如你這樣的物理入侵才能進入系統,僅使用遠程手段是不可能入侵他的手機。

越三尺:你查著,有信息和我聯系。再幫我查詢一下曾經在張翠酒樓工作過的黃藥的情況,我明天要用。

廣本:你小心點,曹雲奸猾似鬼。

越三尺:所以才好玩。當是和他勾心鬥角,我就感覺很興奮。

……

清早兩人纏綿一番後,越三尺去淋浴,曹雲坐在窗戶邊發呆。偵探所空間很大,但沒有曹雲喜歡的陽台。

曹雲接電話:“哈嘍。”

魏君:“救命。”

曹雲:“哈哈,說吧。”

A是一家五金店的老板,B是受雇於A的店員。A租借了附近三室一廳,一個房子自己住,一個房間給B住,一個房間堆放貨物。

B因為一些原因,提出離職,約定15號離職。14號晚上,A提早打烊,進門看見不認識的C。C解釋自己是B的男友,B從洗手間出來證明這一點。A拒絕C離開的要求,撥打電話報警。C從二樓跳下,頭部著地死亡。

檢方提出指控: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拘禁導致他人死亡,很有可能被判殺人罪。如果死者主觀自殺明確,嫌犯手段還達不到一定程度,那就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曹雲問:“C為什麽跳樓?A為什麽不讓C離開?”

魏君回答:“我的委托人是A,A對我說,倉庫房間是打開的,他認為B和C合謀準備在B離職前盜竊貨物。但是B對此否認,她認為C跳樓的一個原因C是有家室的人,擔心事情鬧大被老婆知道。一個原因是擔心A叫打手,所以跳窗逃跑。”

魏君:“根據A的說法,A要求C暫等,他報警,等警察到達後再說。B的說法是,C要離開,被A推開,A用身體堵住門,並且拿起水果刀攔住門。”

曹雲道:“較真來說。諸如你去超市偷了東西,保安是不能扣押你的,否則就屬於非法拘禁。”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明確說明,保安不得有限制他人人身由自,搜查他人身體,侮辱和毆打他人的行為。

這種案子存在主觀判定尺度,同時也輔佐有客觀事實。比如倉庫是否被動過,倉庫門怎麽打開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