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五章 伴虎吃豬(下)(第2/3頁)

一繼:“他們到底知道了什麽?”

律師:“你實話和我說,你是不是殺人了?”

一繼:“為什麽這麽問?”

律師:“很顯然對方有備而來,一步步套你。他剛才沒吹牛,他是東唐的名律師,沒有一百萬請不動他。如果你沒殺人,實話實說。對方不會有證據。”

一繼:“那如果……”

律師:“如果……如果你殺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由我和對方協商。”

一繼:“協商什麽?”

律師:“認罪。我這麽說吧,你死撐到底,最後被將軍,你絞刑的概率很高。性質惡劣,情節嚴重,頑固抵抗,拒不認罪,沒有任何可原諒的理由。如果你認罪,我和檢方協商,檢方在結案陳詞中,會去掉一句很重要的話:檢方因為某某理由,請法官從重嚴懲。檢方的態度也是法官量刑的一個參考標準。我認為要檢方幫你求情那是不可能的。”

律師:“我分析檢方也沒有必勝的把握,所以他前面和你繞圈子。目的要讓你在陪審團中的形象變壞。所以仍舊存在一定協商的可能。”

律師:“你現在要自己考慮清楚,你到底有沒有殺人?你要不要賭一把。”律師已經看出來了,一繼殺人了。

一繼:“賭的贏嗎?”

律師:“我們假設控方一點證據都沒有,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否則控方不可能提出指控。我們是假設,假設控方沒有任何證據仍舊指控你。你不承認自己殺人,但是你之前在陪審團面前的表現已經嚴重扣分。而且接下去,曹百萬一定會有無數的問題問你,他是這方面的行家。最終陪審團會不會裁定有罪,我沒有把握。”

……

賭下去?

律師說的很有道理。但本案例外。正常情況下,檢方提出指控時,必然掌握了一定證據。律師聽聞控方是曹百萬,未戰先怯:自己天時地利人和全沒了。

曹雲使用了本案唯一能使用的漏洞,那就是自己從一郎的母親處獲得元子和一繼會面的部分細節。曹雲沒把一郎母親放在證人名單中,因為如果進入證人名單,一繼和律師很容易推測出一郎母親提供的細節。一郎母親因為和一繼是敵對勢力,其證詞真實性難以塑造。思來想去,曹雲最終決定不讓一郎母親進入證人名單,他打算用奇兵殺對方一個心驚肉跳,措手不及。

如果到了這一步對方還不認罪,那只好用最爛的C計劃,煽情,詆毀,對比,牽引陪審團的情緒。熟悉曹雲的人都知道,曹雲開始扯淡有的沒的時候,就說明曹雲手上沒牌了。

這本是一個不可能贏的官司,曹雲的出現,最少讓控方掌握了一定的勝率。

但這真的是諸葛明想要的律政署模式嗎?一個好的檢控官不需要多少證據就可以將死沒有好律師的被告,這個結果並不是諸葛明想要的律師屬模式。

……

休庭延長半小時,半小時後再次開庭,一繼承認自己殺害元子。在兩人交談中,元子對一繼不守承諾,繼續虐待一郎的行為表示不滿,明確說明自己會報警。元子和一繼私聊,是希望一繼自首。一繼稱,自己在阻攔元子時,抓了元子衣服,導致元子反抗並且叫救命,心慌意亂的一繼拿起手邊的錘子,打倒了元子。

律師補充,鑒於被告激情殺人,故而請求法官輕判。

曹雲只是讓候補檢控官劃掉了要求嚴懲的那句話。律師沒有做錯,檢方不反對一繼激情殺人的解釋,並且取消要求嚴懲的說明,很大機率上一繼是可以保命的。

這樣似乎就是放過了一繼?

曹雲必須承認本案並不完美,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實際上曹雲最高目標只是一繼當庭認罪而已。

數天後本案宣判,一繼被判22年的懲役。前文說明過,22年接近有期的極限。同時懲役相比監禁在懲罰上要嚴重的多。懲役的意思是,22年中必須被迫進行勞動。監禁可以拒絕勞動,也可以選擇勞動賺取一定的零花錢。

……

越三尺、曹雲加上在線的走叉,三方在私家偵探社進行了慶祝。

走叉使用變聲器開始對兩人進行表揚和誇獎,越三尺悄悄的撥通了桑尼的電話。而後走到一邊接電話。事實證明桑尼和走叉是兩個人,走叉還在那邊對越三尺贊美,桑尼這邊不耐煩問越三尺有什麽鳥事。

走叉身份是最困擾越三尺的一個問題。越三尺喜歡挑戰,目前她的挑戰還有兩項。第一項:是走叉真實身份。第二項:曹雲信息。兩項挑戰進行的都不是很順利,曹雲如同冷血動物,完全不討論感情。走叉那邊,越三尺也沒有任何的線索,她現在只能靠猜。

走叉和兩人再聊了一會後下線,曹雲舉香檳和越三尺碰杯,道:“還記得你的承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