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八章 跳(第3/3頁)

曹雲:“我第二申請理由是,王孫並沒有殺害死者之心,這只是一個意外。首先我們明確一個問題,強吻代表墻尖嗎?根據墻尖案統計,很少墻尖犯會強吻受害者,最多的動作是毆打,恐嚇,撕扯衣服。只有女生停止反抗後,才有強吻動作。”

曹雲開始從細節上開始解釋案件,他認為王孫之所以不知輕重,存在生氣的原因不是因為死者反抗其墻尖,而是拒絕其示愛。他的目標始終是強吻,死者頭部撞擊在墻壁上後,王孫仍舊是輕吻,並非輕薄。

根據王孫口供,女生頭部撞擊墻壁後,他一時以為女生放棄反抗,接受了他。本案應該是過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殺人罪。

曹雲又跳到九尾這邊,開始反駁自己的言論。按照現場來看,王孫是抓住死者衣服推搡,用自己沖擊力將死者推到墻邊,其作用力已經超過人能承受的力量,過失之說,純屬無稽之談。

曹雲又跳回來,從人體自我保護學來論證,按照人本能情況,死者在被推到墻邊時,理應後背靠墻,由後背吸收力量。死者是頭部吸收了力量,只有一個可能,昨晚死者因為通宵,加之之前反抗,用力過猛,大腦缺氧,身體機能缺乏判斷力。其之死不是王孫所能預見的結果,所以故意殺人之說不成立。

曹雲再再跳,死者死亡之後,王孫停止攻擊。也就是說,死者死亡之前,王孫是不可能停止攻擊。所以即使第一次死者本能用後背撞擊墻體保護自己,也抵擋不住王孫的二次攻擊,三次攻擊。並且從對方描述可以說明,王孫目的就是要讓死者放棄抵抗,不惜以致死為手段讓死者放棄抵抗。

曹雲再再跳回來……

九尾心很累,她第一次真實和近距離的感覺到差距。曹雲最大本事能將有利死者的證據變成不利死者,或者大利死者。又能將不利罪犯的證據變成大利罪犯。

曹雲解析幾項理由足夠通過復核。曹雲反駁曹雲的幾項理由又讓復核無法通過。

古代,一妹子去相親,對方長得帥,嬌羞:全憑父母做主。對方長的醜,女兒還想再孝順父母,不想輕離。以上兩個理由雖然結果截然不同,但是卻有其相同的地方。那就是道理。橫豎都有道理。

九尾孰不知陸一航和魏君一直垂涎曹雲這扯淡的能力,但在臨場時難以發揮出來。最要命的是模仿不來,還丟了自己的風格,結果很容易被誤會成狡辯。現在他們也不敢這麽玩,偶然靈光一閃用上,不敢作為自己主辯策略。

這還不是深層次,曹雲開課是一個目的,還有其他目的嗎?曹雲為什麽自己提出問題,又自己回答問題呢?曹雲為什麽提出多項申訴理由呢?

上午雲隱離開,在和九尾約好晚上開庭後,曹雲私下聯系了馬原。曹雲和馬原熟,不管怎麽說,馬原都想收曹雲做自己的女婿,只可惜年輕人不來電。至於王戰?不認識。馬原說起王戰,沉默了半晌後回答:仇深似海。

九尾在收獲大量信息之後,以其堅定的司法性格,必然會把信息全部反饋到檢方。一旦方圓在申請和聽證使用與曹雲的理由相同,檢方就可以照葫蘆畫瓢,蓋死方圓。至於王孫最終冤死還是正法,曹雲不關心。

在曹雲價值觀來看,王孫小命不比死者的小命金貴。曹雲在乎的對和錯,不在乎死與活。因為那是法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