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三章 小茹案(上)(第2/3頁)

首先雙方就故意殺人進行了庭辯,這個辯題不到兩分鐘就結束了。九尾本就沒有控告小茹故意殺人的意圖,只是程序要求,雙方辯證,由陪審團做出結論。曹雲出具了證詞,說明了當時的情形,在小茹即將喪失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小茹才開槍殺人,不屬於假想防衛,屬於最後防衛。

假想防衛屬於比較生僻的法理,法官特意向陪審團解釋了一番。從法官態度上看,他是完全偏向曹雲這邊,小茹不存在假想防衛。

本案重點在非法持槍罪。檢方沒有太多證據,也不需要太多證據,已經是鐵證,是事實存在的鐵證,被告沒有否認的鐵證。

……

曹雲提問:“被告,你能確定是一把真槍嗎?”

小茹回答:“無法確定。”

曹雲點頭,面向陪審團:“19年其從未接觸過槍械,甚至沒有涉獵過相關知識。她對槍械的認識完全來源於影視作品。從警方提供的證據可以看出,小茹上網每幅圖的比對自己所掌控的手槍。在接受警方審訊時,小茹只確定那是一把手槍。”

曹雲:“根據證人口供我們可以發現,小茹將子彈上膛,保險打開放在枕頭下。我可以明確的告訴陪審團,這是標準作死的白癡行為。沒有人會這麽幹,從而可以說明小茹根本是一個手槍白癡。”

九尾:“反對,我認為可以反證小茹有使用手槍的心理準備。”

曹雲:“檢控官,麻煩你看清楚證詞。五位罪犯是臨時召集前往小茹宿舍找小茹麻煩。沒有進行長時間的預謀,小茹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們的計劃。有準備?怎麽準備?”

九尾不語,如果她糾纏這一點,勢必回到故意殺人罪的判定上。故意殺人罪的判定就必須否認現場證人的證詞,必須證明小茹是在還有相當大反抗空間情況下開槍殺人。

曹雲見九尾不吭聲,道:“申請負責探員郭小王出庭作證。”

……

小郭出庭,但是他沒想到原本準備的腹稿大都用不上,因為他低估了曹雲,準確說他低估了律師。

小郭說明過程,證明小茹證詞:全家桶藏槍為真實證詞。

曹雲的問題脫離小郭的掌控,曹雲問:“郭警官,是因為我的堅持,所以警方才同意協同調查的嗎?”

小郭:“是的。”

曹雲:“是因為我的分析,警方才能追擊到蝦米大廈21層的嗎?”

小郭:“是的。”

曹雲:“是我發現可疑人員的嗎?”

小郭:“是的。”

曹雲問:“那你做了什麽?”

小郭愣住。

曹雲面向陪審團:“一個小姑娘,孤立無援。假設,假設我沒有調查到真相,那麽結果會如何呢?她真誠的證詞就會成為指證她的武器,會認為她拒不認罪,從重處罰。法庭會認為她胡攪蠻纏,不接受其證詞。且不說她雇傭我的可能性有多大,我很明確的說,我能追擊到蝦米大廈21層,也是存在很大的偶然。因為偶然才讓她的證詞取信於人,這讓我非常後怕。”

……

曹雲:“小茹,你認為槍可能是真,可能是假後,有沒有想過向朋友們求助?”

小茹回答:“他們不信我。”

曹雲:“為什麽不信你?”

小茹:“我不知道為什麽不相信我。”

曹雲看證人席:“請問這件事是真的嗎?”

王老師點頭:“是的。小茹……怎麽說呢?在案發之後,我一直在想小茹到底幹過什麽壞事?反過來看,很多男生都幹過類似的事。我們很容易理解男生在叛逆期,想做一些吸引別人注意,或者是特立獨行的行為。但我們無法去理解女生的這些行為,作為一位女老師,我沒有盡職。這裏必須說一句:對不起。”

“王老師客氣了,你為人師表我們都知道的,小茹告訴我,你是她最尊敬的一位老師。”曹雲不等王老師回應,接著問:“王老師,以你的了解,小茹沒有求助的渠道?”

王老師回答:“求助渠道肯定是有,但是客觀上來說沒有比較適合的求助對象。”

曹雲看小茹:“你為什麽不直接報警呢?”

小茹回答:“我考慮過報警,不過我考慮萬一是一把假槍怎麽辦?警察興師動眾,結果是假槍。那學校會怎麽看待我呢?會不會認為我現在都膽敢報假警?”

曹雲問:“為什麽你會這麽想?”

小茹回答:“說實話,我也不信全家桶能吃出一把真槍。警察肯定也不信,不會有人相信我的。”

曹雲面對陪審團道:“這個問題我們剛才已經提過了,沒有人相信全家桶會吃出一把手槍。”

……

曹雲:“檢控官,在案發之後,五名涉案人員沒有被刑拘,沒有走保釋候審的程序就讓他們回家。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