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章 證詞(第3/3頁)

曹雲就小茹證詞也是再三確認,小茹非常肯定自己的說法。在此情況下,曹雲申請警方配合協同調查,只調查小茹證詞。這麽做有一個優點,能讓警方重新確證小茹證詞,希望能找到蜘絲馬跡。有一個缺點,協同調查再沒有結果,法庭不會采納小茹的證詞。小茹就不可能通過認罪被輕判,曹雲也沒有資本在庭審中翻案。

……

協同調查會議,小郭說明了安檢具體情況。

當班店員一共十人,經理一位,前台三位,後台六位。前台點單,按照單子進行配餐。由於當天人太多,只能等待後台出餐後配餐。

外賣員不屬於本店員工,是外包公司員工。當天負責本店外賣的是蝦運公司的五名外賣員工。

小郭經過推理,以小茹說的是實話為基準點,肯定問題不在外賣員工上,因為外賣員工不具備把槍械放進全家桶內的操作。後台只負責出食物,他們將食物放在連接前後台的保溫箱中,無法接觸到全家桶的盒子,也不參與裝配工作。

最大嫌疑就是經理和三名前台,他們知道貨送到哪,擁有裝配權。

曹雲問:“原本槍要送到的地點是哪裏?”

小郭敲擊電腦,出來十個地址:“這都是當時點了全家桶雞翅的外賣地址。不確定槍支這一單是送到哪個地址。通過時間,還有證詞,我們排除了其中三個地址,還有七個地址可疑。我帶探員走訪了七個地址,其中四個地址是公司,三個地址是家庭。”

曹雲問:“送家庭的地址中,誰沒有孩子?”

小郭:“曹雲,宅男也有在六一點外賣的權利好不好?我們約談了每個點單的人。我這麽說吧,我做刑警的時間不長,但是我認為七個點單的人都沒有問題。”

曹雲慢慢點頭:“全部資料給我一份,我帶回去再想想。包括所有人的筆錄,監控錄像等,全部要。”

曹雲肯定小茹沒有撒謊,特別在贏得諒解金後,小茹如果還對自己撒謊,那是腦袋被驢踢過。

這槍到底是怎麽進入全家桶的?為什麽要進入全家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