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五章 諸葛手腕(第2/3頁)

曹雲回答:“這是態度,我必須給雙方公平競爭的機會。我和九尾戀愛,我就幫九尾。如果鬣狗送女人,我就幫鬣狗。如果烈焰送女人,我就幫烈焰。”說難聽點是誰給我飯吃,我為誰賣命。說好聽點:士為知己者而死。

“唉……”高山杏不想說什麽。

葉嬌道:“曹律師,你這次可能失策了。”

曹雲疑問:“怎麽?”

葉嬌回答:“我和雲隱去搜查三課,小郭給我們聽了毛利向鬣狗老板匯報的錄音。我個人判斷,錄音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明毛利是走叉。但是錄音的內容並不違法。”

錄音內容有:本月一共支出多少錢,其中人事支出多少等等。目前已知烈焰基本情況等等。錄音中沒有任何犯罪計劃,任何違法活動的報告和說明。

曹雲皺眉:“你意思是,按照警方掌握的材料,不足以將毛利定罪?”

葉嬌沒信心:“我不知道能不能定罪。”

葉嬌沒信心,雲隱根本沒興趣,曹雲很後悔讓這兩人去找小郭。既然如此,曹雲就直接聯系小郭,開門見山:“單就依靠錄音材料,無法控告毛利?”

小郭:“好像檢控官也是這種看法。”

曹雲掛電話,靠,沒錢賺。鬣狗就是慘,換了東方烈焰,人家根本不在乎幾百萬。是不是應該考慮為東方雪中送炭呢?

……

一夜無話,第二天早餐,熬夜的陸一航和曹雲一起吃早餐,說明了自己整理資料後的情況:“就團夥犯罪來說,走叉的出現讓鬣狗行為出現分水嶺。但是走叉化整為零中,也采取了一定的暴力手段。比如草莓大棚交火。從嚴格意義來說,現在的鬣狗不能簡單粗暴歸納為暴力團夥。但是以法律為論據,在走叉上任後,鬣狗仍舊存在暴力行為,鬣狗應該列為暴力團夥。”

曹雲問:“具體看法是?”

陸一航道:“如果是庭審,肯定是暴力團夥。聽證會是有一定彈性的,有希望將鬣狗歸納為非暴力團夥。而且從大局看,將鬣狗歸納非暴力團夥是很大好處。在獲得非暴力團夥標簽之後,鬣狗有更多的理由舍棄暴力。”

曹雲豎大拇指:“你說出了諸葛明拜訪我的真正原因。那就是諸葛明是希望將鬣狗列為非暴力團夥,以此手段來挾制鬣狗的行為。”白領犯罪和暴力犯罪的量刑天差地別,有可能造成鬣狗內部出現觀念的矛盾。

陸一航驚訝:“司法機構不希望將鬣狗列為非暴力團夥?”

曹雲點頭:“是的,即使鬣狗被列為非暴力團夥。團夥中有人暴力犯罪,仍舊會被單獨追究。這個手段上升到政客的高度。”

在古代有個律法叫連坐,諸如十戶為一裏,其中一戶幹了壞事,十戶全部受到懲罰。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大家會積極的互相監督,互相舉報。定義暴力和非暴力如同連坐,官方如果將鬣狗定義為暴力團夥,他們已經沒有什麽可以失去的,遇見問題不在乎用暴力解決問題。鬣狗被定義為非暴力團夥,且不說全部人,鬣狗內部有些人就會阻止團夥的暴力行為。使用暴力有可能連累大家,這樣的人就會成為毒瘤。他們為了自身利益,會想辦法除掉暴力隱患。

還是那經典的現代連坐法律:高空拋物。在沒有連坐之前,沒有多少高空住戶在乎別人扔不扔東西。在連坐之後,大家都非常緊張。甚至出現業主集體要求某業主搬家的情況。

由此可以判定諸葛明水平比九尾、司馬落等人要高出不止一截。從戰略上來說,諸葛明要強於曹雲。曹雲的手段和計謀多是市井之策,諸葛明則擁有政客手腕。曹雲可以看破和識破諸葛明的伎倆,但是曹雲無法進行宏觀調控與布局。

曹雲:“既然毛利的錄音無法成為其被指控的證據,看來鬣狗是不會給錢了。一航,你去吧。我接電話”

曹雲接電話:“南宮?請我吃飯?”

南宮騰飛:“我忙爆了,你們律師所的律師有空嗎?”

曹雲:“哇,我閑的每天在扯淡。”

南宮騰飛說明了情況,東方在訂婚前開始賣盤資產。根據東方的計劃,在三年出清東方集團所有實業。東方是東方集團的控股股東,實業雖然不多,但遍布全球。伴隨著賣盤,大量法律合約,糾紛等爆炸性的出現。商務合同需要耐心和細心與相關的法律知識。因為東方賣盤計劃時間非常緊張,東方集團法務部的律師完全不夠用,所以開始尋找集團外律師幫助。

由於東方生意都是按億計算,不敢尋找便宜的律師。銀河律師所、宇宙律師所和唐開律師所等東唐大律師所都抽調都接待來自東方集團的業務。特別是海外業務,因為國家和國家之間法律的不同,存在很多認知的差異。而且有些國家的股東他們並不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