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章 撫養權(中下)(第2/3頁)

曹雲和南宮騰飛玩手機,偶爾互相交談一句,連帶微笑。

“以上,就是我方的觀點,我相信法官大人為了孩子的將來考慮,會將孩子撫養權判給我的當事人。”

法官和曹雲、南宮騰飛算是老熟人,一見曹雲這德行就知道要搞事。目前司法內部還在流傳的一個小新聞,曹雲送了假發給諸葛明,諸葛明追了汽車一條街。

法官:“原告,到你們了。”

“你來?”

“你來。”

曹雲活動下筋骨,站起來,走到被告王輝面前,問:“我聽被告你的律師團剛才說了很多很多很多……我本人覺得很有道理。在經濟上我當事人確實距離被告你有很遠的差距。就這裏我問個問題。被告你的意思是,如果撫養權歸我當事人,那麽你就會對孩子不聞不問了是嗎?”

令狐恬兒又化身令狐反對:“反對,我當事人要怎麽做是我當事人的事。”

曹雲道:“不,我只是想向法官說明被告的品行有多麽的低劣。律師團都認為一旦撫養權歸我當事人,被告……”

王輝打斷道:“無論撫養權歸誰,我會盡力保障孩子的生活水準,出國留學,回國創業,甚至繼承星雲集團。”

曹雲點頭,舉大拇指,看一邊的律師團:“你們分析的錢多錢少,有什麽意義嗎?法官大人,經濟條件的好壞已經不是本案需要考慮的問題。”

令狐恬兒:“反對……我……”臥槽,這個打法是令狐恬兒第一次遇見,竟然不知道怎麽反駁。曹雲說的肯定是歪理,但是很有道理。王輝並不介意在物資條件上全力幫助孩子,你指出物資條件的差距,又有什麽意義呢?

法官:“理由不成立,反對無效,雙方似乎對經濟問題都沒有疑義。”

經濟問題是最大的問題,這個坎怎麽就被人家一句話給邁過去了?王輝也是本心如此,假設王輝認為,撫養權不歸自己,自己一分錢都不給。那麽就會被曹雲誅心連殺,品行低劣,將孩子視為私有商品,沒有任何親情和感情……

令狐恬兒理解了,為什麽和曹雲對堂的人都有揍曹雲的沖動。因為曹雲的觀點反駁不了,一口氣憋在心裏又特別難受。

王輝回答:“即使我再婚,在經濟上我也能保證不會對孩子厚此薄彼。”

令狐恬兒欲哭無淚:大哥,你別說話,你一說話就會被捅。

果不其然,曹雲驚訝問:“被告,這才離婚一個多月,還是因為你軌出離婚,你現在已經在考慮再婚問題了?”

王輝一愣:“這……”

“反對。”令狐恬兒:“我當事人只是說明未來的可能。”

曹雲回頭:“張月,你現在考慮過再婚嗎?”

張月回答:“沒有,我現在只考慮孩子的撫養權。”

王輝:“我……”

令狐恬兒踩腳,你閉嘴。你以為對面那家夥是誰?曹雲根本就沒去理會婚姻法。曹雲是萬法歸宗,你沒理,你沒道理,我有道理,那就OK了。

令狐恬兒道:“我們暫且不說經濟問題,先說目前的撫養環境。原告的餐廳還沒有進入軌道,原告每天要在餐廳忙碌最少八個小時,請問,原告怎麽照顧好孩子?”

張月:“我……”

曹雲對其豎食指,搖動食指,不要說話。

曹雲問:“據我所知,被告每天工作時間更長,而且平均每個月只有不到二十天在東唐,請問被告又怎麽照顧好孩子呢?”

令狐恬兒:“這裏就有巨大的區別,原告的母親無力協助看管孩子,就算有力也無心。因為原告的母親文化水平很低,無法適應城市的生活。根據保姆所說,孩子和外婆在一起,外婆竟然還給八歲的孩子喂飯,外婆關心的目標就是外孫多吃一口飯,她就放心了……”

曹雲道:“知道了,農村人的素質不能照顧孩子。”

令狐恬兒:“我沒有這個意思,我只是說明……”

曹雲:“我同意。”

令狐恬兒:“我還沒說。”

曹雲:“你這麽漂亮,說什麽我都同意。”

令狐恬兒:“撫養權歸我當事人。”

曹雲:“我同意,但是法官不同意。”

令狐恬兒深吸口氣不理會曹雲胡攪蠻纏,道:“再看我當事人的家庭,當事人父母健在,並且身體健康。我當事人的父親是麻省理工畢業的工程師,我當事人母親是東唐大學金融博士。”

曹雲:“他們是因為工作認識和相愛的?”

令狐恬兒:“關你屁事……法官大人,我當事人父親經常帶孩子去國外增加見識,去劍橋參觀,去意大利欣賞藝術等等,這對孩子的成長是非常有益的。”

曹雲道:“既然說到被告的父母,有一件我不解。十天前,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屬於我當事人監護孩子一周的時間,可是我的當事人卻沒有接到孩子。請問孩子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