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三章 庭戰(下)(第2/3頁)

證人看諸葛明:“這樣說不準自己大腿會先中槍。”

諸葛明走出控席,看著李墨手中的槍,再看證據報告。

這裏是一個大問題。

假設越三尺是兇手,越三尺不需要雙手持槍,單手的力量就足夠穩住手槍。假設越三尺當時昏迷,誣陷者無處借力,因為槍已經被越三尺握住了,誣陷者左手必須保證越三尺的左手抓住手槍。因為硝煙噴濺的考慮,越三尺必須伸直手臂。要保證一槍命中蔣寒月心臟後控制後坐力,需要另外一只手來穩定槍身。

一把手槍上已經有兩人的左手,再加上兩人右手顯然很難操作。最好的方式就是誣陷者用自己戴了手套的右手輔助握槍,右手提供穩槍的力度,左手只要使用小力激發扳機就可以。

但是誣陷者沒有想的太仔細,因此出現了硝煙分布和手槍指紋上的巨大矛盾。

(至於為什麽誣陷者不取下槍械射殺蔣寒月,再放回槍套,後續會有說明。)

……

數天前,歐陽逸悄悄會見神探小野。

小野:“誣陷和非誣陷之間存在很大區別,最重要一條是無法代替。比如A抓了B的手握住匕首刺向C,A的手就會遮擋住本應該噴濺到B手上的血跡。不握住,不握緊,B已經昏迷,他無法提供刺向C的力量。”

小野:“這個案子,越三尺昏迷了,她是無法開槍的,甚至拿不住槍。那就需要別人抓她的手拿住槍。手槍面積就那麽大,這人又要扶住越三尺,又要抓越三尺的左手,控制越三尺左手的位置,等同失去了對手槍的操控。誣陷者必須使用自己的右手來協同完成。這樣一來,該有指紋的地方就沒有越三尺的指紋。”

小野:“那假設誣陷者開槍之後,再把越三尺的右手按壓上去呢?這是最完美的。但是槍聲一響,給誣陷者的時間就不多了。誣陷者必須將越三尺送到洗手間,然後離開黑暗的小屋,並且遠離現場。要知道把越三尺的右手按壓上去,是需要技術與力量,有可能造成左右手指紋重疊,還有可能造成子彈的再次被擊發。”

小野:“按照當時情況,還有視覺環境。在開槍之後,制造右手指紋我認為是不現實的。這份材料也顯示兇器的關鍵位置沒有越三尺右手的指紋。從兇器看越三尺是單手開槍,實際上是雙手開槍。這樣必然造成硝煙分部不同。謊言始終是謊言,要掩蓋謊言需要更大的謊言,也必然留下更大的破綻。”

……

陪審長:“陪審團一致裁定越三尺殺人罪名不成立。”

注意了曹雲,大聯盟和烈焰卻疏忽了歐陽逸。這也是因為曹雲太跳了的緣故。如同小野所說,假的就是假的,是假的就有破綻。

不過越三尺雖然被當庭釋放,但當庭又再被羈押。檢方特搜部正式立案,調查越三尺濫用職權的行為。越三尺這次的麻煩可就大了,因為這次不是誣陷。在調查越三尺殺人案中,檢方最少已經掌握有三項鐵證可以指控越三尺濫用職權。其中包括非法計算機入侵罪,越三尺的民間幫手駭客廣本也隨之被刑拘。

越三尺的麻煩還遠沒有結束。不過這些麻煩和曹雲不再有關系。

贏了官司,心情倍爽,曹雲和歐陽逸一路談笑風生的走出法庭。法庭台階處,諸葛明和眼鏡女正在低聲說話商議著什麽事。見到兩人下台階,站立在一邊看向兩人。

曹雲快步走了幾個台階,走到諸葛明面前,深深鞠躬:“對不起,諸葛檢察官。之前多有冒犯,請多海涵。”

諸葛明很大氣:“算了,我明白的,都是工作。”

曹雲打開公文包,拿出一個禮盒,將公文包放在地上,雙手捧了禮盒再次鞠躬:“一份小小的道歉禮物,請諸葛檢察官務必笑納。”

諸葛明看了看曹雲,接過盒子:“呵呵,沒想到你連禮物都準備好了?你們就這麽有自信一定會贏?”

曹雲賠笑道:“當歐陽律師堪破現場BUG之後,我們已經贏定了……我們的車來了。”

高山杏開車停在台階邊,曹雲邊哈腰和諸葛明再見,邊拉開車門和歐陽逸上車。

汽車開動,眼鏡女:“送禮物?”

諸葛明邊拆禮盒邊道:“呵呵,死小鬼,如果超過一定金額,別怪我公事公辦……臥槽……”

歐陽逸坐在後座,看後視鏡中諸葛明追趕汽車,扔禮物盒子,怒氣沖沖:“他怎麽了?”

曹雲嘆氣道:“也許是想起忘記感謝我送他禮物。”

歐陽逸:“什麽鬼?”

曹雲:“我休庭時候特意讓雲隱給他準備一份量身定做的禮物。”

“什麽禮物?”

“一頂假發。”

高山杏和歐陽逸吐血:“臥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