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五章 雙重殺人罪(第3/3頁)

曹雲聽完:“前輩,你怎麽就肯定不是葉嬌想殺人呢?葉嬌可能本性陰險無比,自己得不到的,也要毀掉。既然南文無法和自己結婚,於是她就慫恿南文殉情自殺。在南文喝下水後,她就看南文在自己面前死去。”

司徒巖看曹雲:“你腦洞還不夠大,來的路上我了解到,據說警方懷疑不是殉情故意殺人罪。而是葉嬌在水下放了氰化鉀,故意殺人罪。”

曹雲一愣:“那就是說,要位葉嬌脫罪。首先要打掉第一層下()毒殺人罪,然後還要面對殉情殺人罪?”

司徒巖拿出一張寫好支票放在曹雲面前:“葉嬌是我從大一就很喜歡的一位姑娘,我想主要是和她接觸時間久的人,很少會有人不喜歡她。大二那年,我險些雙腿殘疾,住院一個多月,她每天過來推著我出去散步,幫助我做物理治療。我們感情就如同爺孫一般。否則她也不會在出事之後第一個電話就打給我。我有點積蓄,不算多,這是兩百萬。我現在腦子不太好用,幫不上葉嬌,就只能指望曹雲你能幫忙了。”

曹雲沒接支票,問:“有什麽鐵證嗎?”

司徒巖:“大學生不少人都做義工,葉嬌是流浪貓狗收容站的義工。收容站有一項工作叫叫安樂死。有些寵物受了重傷無法救治,有些寵物是暮年重病。安樂死用的就是氰化鉀。”

司徒巖道:“出事之後是我給她出的主意,如果不是因為我當時掩蓋真相,恐怕事情的誤會早就解決。但也可能導致誤會會放大到無法解決。我不相信一個人可以表演兩個月,在南文死後的兩個月,葉嬌和丟魂之人沒有區別。所以我深信葉嬌是無辜的。當然我也知道我無法說服你相信葉嬌是無辜的。”

葉嬌還沒有進入曹雲的信任基準點,所以曹雲對本案是持有懷疑態度。司徒巖已經這麽說了,而且還拿錢了,曹雲知道自己不能推脫。曹雲收支票:“行,風險委托兩百萬,回頭我就去見葉嬌,把委托書簽了。”

這種事要收錢,收了錢,司徒巖會放心。曹雲和葉嬌目前只是同事,從司徒巖的描述來看,司徒巖和葉嬌最少師徒,更接近爺孫的關系。這也是傳統禮儀的一個優勢,傳統禮儀中晚輩對長輩非常敬重和尊重。但是無法通過傳統禮儀解釋為什麽葉嬌沒喝水。

好吧,在解決葉嬌為什麽沒喝水問題之前,首先要解決葉嬌下()毒的殺人罪。

這案子已經過去四個月了,怎麽到今天才東窗事發呢?難道因為葉嬌到高山律師所,被人慣例挖底,挖出來的?

就說嘛,沒有一身正氣的人是不敢進高山律師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