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謀與謀(下)(第2/3頁)

超黑道:“詹姆斯,英國二代移民,美國某某大學畢業,是領事館的接待人員。沒錯,是西斯,他竟然敢回來。”

曹雲道:“按照正常理解,西斯不太可能回來,CA沒那麽缺人。但是後來我又想了想,導師需要一位熟悉東唐的人,一位自己能信任的親信,一位傳聲筒和代言人。西斯是導師非常合適的人選,於是就安排西斯在領事館工作,那裏相對來說會比較安全。由此看來,導師已經融入東唐,通過向西斯發號指令,由西斯調動人員配合導師。”

曹雲:“不過最近鬣狗和烈焰他們都平息了下來,警方似乎也沒有取得突破性的進展。如果他們不搞事,很難抓住導師。”

超黑:“兩敗俱傷,哪還有元氣搞事。”

曹雲道:“什麽兩敗俱傷?我認為是單方面的屠殺。我盤算以烈焰投資者也就是法官們的心態,還有烈焰CEO的心態,應該會想扳回一城。他們不可能就這麽認輸,一定在策劃某些事。”

超黑:“我會想辦法監視西斯,不過領事館內應該有白帽子,不會很快有進展。”

曹雲接電話:“桑尼,請我吃飯?”

桑尼:“過來幫我處理一個法律問題。”

曹雲:“沒空。”

桑尼:“曹律師,請過來幫我一個忙好嗎?我請吃晚飯。”

曹雲:“哪?”

桑尼:“還能哪?三課。”

……

某人被盜了800元,其擔心警方不夠重視,於是謊報自己被盜了八千元。請問,他違法了嗎?是違反了治安處罰條例?還是違反了刑法?

桑尼讓曹雲坐,說了這麽一件事。

小軍在KTV喝多了,有人拿走了他錢包裏的現金,一共八百元。小軍第二天報警,稱自己被盜八千元。搜查三課介入此案調取監控,很快就抓獲了嫌疑人小磊。小磊是KTV的一名服務生,見財起意順手牽羊,沒想到小軍竟然會報警。在桑尼問訊中,小軍承認自己被盜的是800元,因為擔心被盜金額太小,警方不予理會,所以誇大了金額。

桑尼把案子移交給派出所,派出所最終拘留了小軍和小磊。

到這裏都沒問題。新的問題是:小磊的父親聽聞此事後,請自己的侄子,一名律師幫助小磊。律師要求警方立案調查小軍的誣陷罪,並且賠償小磊的經濟和精神損失。

派出所立案後,將案件移交三課。小軍的家人不幹了,帶了記者找上了三課。他們質問,小偷找失主索賠,還有沒有天理,還有沒有法律?

家屬從中午到現在一直坐在三課課長辦公室,課長讓桑尼想辦法處理此事。

“誣陷罪是自訴刑事罪。”曹雲道:“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小軍攤上大事了。”

桑尼道:“還有一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陷罪的,從重處罰。小軍是林業局的一名科長。按照這標準,三年起步。我上司的意思,這件事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則一旦被媒體炒作,很可能成為熱點新聞。”

曹雲明白桑尼的意思,小軍之所以會涉嫌誣陷,將自己被盜金額從八百提升到八千,是因為警方對三千以下的案件確實不太重視的緣故。刑法解釋中也有這麽一個說法,發達地區三千元盜竊金額才構成刑事犯罪。刑法沒錯,三千以下的屬於治安範疇,不屬於刑事範疇。按照法理來說,三千元以下盜竊金額的案件,警察仍舊有調查的義務。

小軍把金額提到八千,八千的金額會讓盜竊犯受到刑事制裁,符合了誣陷罪的結構。

曹雲道:“這案子要簡單點只能和對方律師和解。因為是自訴刑事案,對方不告,那就沒事了。復雜一點,將小軍的誣陷轉變為失誤,小軍以為被盜八千,實際上是自己老婆拿走了七千二,這麽一來誣陷罪就不成立。”

桑尼:“哥哥,我們現在已經錄好口供,並且立案。”

曹雲道:“那沒得救了。你要不想多事,就聯系檢察官,讓他過來評估案件。基本上證據也就這麽多,家屬要鬧就讓他們去找檢察官鬧去。”

桑尼:“只能這樣了?”

曹雲:“除非你給我一百萬。”

桑尼懶得理會曹雲,站起來去課長辦公室。

曹雲和走近的風雪打招呼:“嗨,風雪你越來越漂亮了。”

風雪一鞠躬:“恩,曹律師你好。”她的工作位在桑尼身邊,對曹雲再一點頭後落座。

曹雲本想欺負小姑娘,見她專心工作不好打擾,於是就順手拿桑尼辦公位的法律書籍看了起來。

“曹律師。”風雪轉椅子面對曹雲:“能咨詢你一個法律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