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計劃(第2/3頁)

諸如曹雲這類的書生,讓他們殺只雞,他們未必做得到,甚至在殺雞後會落下心理陰影。但如果讓他們下令殺十萬人,他們眉頭都不會皺一下。雞是具象化的生物,十萬人只是一個數字。

……

鏡頭做到了,四天後艾文在東唐被捕。要說艾文,不抽煙,不喝酒,不近女,不好男,為什麽會被捕呢?

鏡頭在時間壓迫之下,做了一個最粗糙最暴力的誣陷陷阱,一個叫布基納法索的國家在兩天前正式通緝艾文,並且聯系東唐希望提供司法協助,於是艾文被捕了。等待他的是引渡。引渡過去就沒事了嗎?

不,並非某個國家要求逮捕罪犯,這個國家都會動手。以艾文為例,國刑需要全面了解布國提供的材料。裏面有艾文入境記錄,離境記錄。案件詳情:艾文開車自駕遊的路上發生車禍,導致三人死亡,艾文逃逸。布國警方通過僅有幾個攝像頭判斷,艾文為嫌疑人之一。調查中一家小鎮的汽車修理工肯定了艾文將汽車送到自己店鋪維修,車頭損毀嚴重,艾文給了修理工兩千美元,兩千美元已經作為證物封存。

疑點當然很多,比如小鎮修理工能修理車頭損毀嚴重的汽車嗎?可能可以,可能不行,這就不是國刑質疑的情況。監控卡口拍攝的兩張照片,上面沒有時間,可信嗎?可能可信,可能不可信。國刑審核的是案情和布國警方掌握的信息。

什麽,你說布國這個爛窮之國怎麽會知道艾文在東唐呢?這句話涉嫌公然攻擊一個主權國,會上升到崴腳高度。雖然布國窮,但是富可敵國,比我們富有的可都是敵國,窮國才能當好朋友。不管怎麽說,這是符合手續的一個司法協助。

於是國刑將案子發給搜查一課,搜查一課前往艾文租住的酒店,將艾文逮捕。

諸如這類窮國用錢就可以砸平,只要有錢,對他們來說沒有什麽不可以?鏡頭聯系人,給筆錢,把罪名坐實。然後屈打成招也好,在監獄摔死也好,隨意。

艾文是澳洲人,澳洲會介入嗎?會,但是很難,因為澳洲在布國沒有崴腳機構,兩國沒有建交。

鏡頭在電話中也承認,自己手段粗糙,但有效就可以。並且自己會持續跟進,保證這家夥10年之內會留在布國。同時聲明,自己不負責艾文的生命安全。鏡頭告訴曹雲,如果要正經做一單,他最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去了解目標的大量信息。

當然鏡頭對曹雲求打折的提議很不待見,認為曹雲沒有誠信。曹雲認為這個結果是對了,但是過程過於粗糙和暴力,和自己預期的潤物細無聲不一致。由於鏡頭一開始就承認自己手段粗糙,故而被曹雲抓住口實猛打,最終以四百萬的價格成交。

曹雲因此也去了一趟泰國,購買直升機,結果被坑。訴之法律,因對方無違反法律行為,法律要求曹雲履行合同,最終曹雲給了四百萬完成合同。對方公司見曹雲確實有購買直升機的意願,於是幫曹雲預定了一架兩百二十萬的六座直升機,兩個月交貨直接送到東唐。

這就是現代版本的買死千裏馬的故事,如果沒有人知道詳情,就會變成美談。

曹雲在泰國旅遊期間,艾文已經被送到了布國,到達布國兩天內判決罪名成立,艾文被判入獄十五年。不過鏡頭用的是閃電戰術,在艾文有錢沒門路的時候送其入獄,曹雲擔心艾文沒幾天就出來了,艾文是被錢砸進去的,艾文自然可以用錢砸回出去。

不管了,相信鏡頭沒有壞處。即使艾文出來了,鏡頭不僅得退錢,還有違約金。自己再算算利息,還有通膨率,匯率,把他皮都拔下來。

接下來就是計劃中的第二步,殺導師。

殺導師分好多個環節,第一個環節是找到導師。第二個環節,殺死導師。第三個環節,栽贓烈焰。如果導師死亡,海豚仍舊不公開烈焰CEO的身份,就當自己錢打水漂了。因為看西斯不爽,所以看西斯的老大自然也不爽。恨屋及烏。

曹雲是可以選擇繼續中立人身份。之所以要主動挑事,是因為曹雲感覺到危險。超黑所說的海豚危險,曹雲認為比較遙遠,並且在一定程度上曹雲相信海豚。退一萬步說,就算海豚把自己身份曝光,自己未必有事。沒有人和十人營是敵人,只有人和十人營中的成員是敵人。但是烈焰CEO是很直接的威脅。

這件事起源自然寒子被誣陷,曹雲逼於無奈翻出底牌,讓對方知道了自己了解的太多。曹雲可以相信越三尺所說和所承諾,這件事到此結束。但是信任越三尺並非曹雲的基準點。

最重要是曹雲有錢,沒錢想做壞事都沒資本,也沒有做壞事的必要。有錢就可以胡作非為嗎?這是個鬼都知道的答案。答案:肯定是不可能的。至於為什麽不可能,這裏就不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