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以賊制賊(第3/3頁)

“因為只有你有能力幫我。”

“少來這一套。”爽是爽,但曹雲捧臭腳,肯定有陰謀。鏡頭:“說吧,什麽事。”還是上鉤了。明知有詐,還是要被詐。這就如同激將法,你知道和你會不會上鉤是兩回事。

曹雲慢慢將寒子案說明。曹雲不是懷疑鏡頭誣陷寒子嗎?所以找鏡頭不僅可以判斷鏡頭是不是主謀,假設不是,鏡頭確實是誣陷專家。

鏡頭聽完道:“奇怪,花費這麽大力氣誣陷你朋友,為什麽不直接除掉你朋友呢?你的思路是對的,我也認為有人要冒充你朋友開車出車禍,然後被搜出硬毒。你是不是忽視了一個細節?”

“細節?”

鏡頭:“你朋友辦事一天,很疲勞,要休息。但誣陷者怎麽就肯定她要休息,她不外出呢?假設你朋友外出,即使誣陷者按照計劃執行了車禍。那你朋友也有不在場證據。按照正常來說,偷走汽車鑰匙和開走汽車應該要無縫連接,怎麽會讓一個碰運氣的小毛賊打亂了計劃呢?”業余就是業余。

曹雲問:“有看法嗎?”

鏡頭問:“小毛賊口供怎麽說?”

曹雲道:“他說他懂法律,他沒有盜竊汽車主觀行為,最多屬於侵權。”喂?這條法律不是每個人都懂,或者說很多人都不明白。

我看見一輛車沒鎖,鑰匙也在車內,我開車溜達一圈,把車送回來,算不算盜竊呢?這個認定有諸多標準。如果把車賣了,肯定算盜竊。如果出車禍造成損失,也算盜竊。如果沒有損失,開一圈把車還回去,因為沒有主觀盜竊想法,在法律中這種行為並不算盜竊。通常為行政處罰,另外車主可以告對方侵權。

不過這裏有個關鍵問題:你是不是正常打開汽車的門。假如是車主大意,就屬於以上情況。現實中出現過一鑰匙兩開同車型,導致開錯車的情況,開錯車人無責。如果車主鎖好車門,無論鎖有多爛,你開車門進入汽車就涉嫌盜竊。開走汽車,涉嫌盜竊汽車。

臥槽,這個小毛賊有問題。聽起來也奇怪,他在海鮮批發市場被抓,現場口供應該是要說明車從哪裏開來的,自己目的是什麽,怎麽開的車等等。為什麽會向警察說明自己行為並沒有犯罪呢?

鏡頭道:“依我看偷車賊就是無縫連接那個人。他既然懂這些法律,只要咬死自己的口供,你們就拿他沒辦法。”

是的,趙三堅持自己口供,警方無法提供反駁這口供的證據。加之硬毒包裝上只有寒子的指紋而沒有趙三的指紋,一起都順理成章。

不過曹雲不擔心,既然鏡頭卷進來了,他肯定要做出點貢獻,否則他好意思叫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