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 同歸於盡(第2/3頁)

小馬想了會:“因為法律規定。”

曹雲問:“為什麽法律要這麽規定呢?”

小馬搖頭:“我不知道。”

曹雲道:“你說你打噴嚏,最終導致兇器被汙染,這是你一家之詞。有證據證明嗎?有沒有可能是你故意栽贓陷害呢?法律不相信人品,只相信證據。如果法官依靠主觀來判案,那將來呢?物證組為什麽需要拍照?需要程序?需要采集所有的現場證據?甚至你們不小心踩踏到血跡,鞋子都得充為證物。”

小馬連連點頭:“我知道,我知道是我不對。”

曹雲道:“其實,法官還可以有一個懷疑,會不會是嫌犯收買了物證人員為自己脫罪呢?怎麽收買?也許是錢,也許是某物證人員做了一些壞事被其得知。諸如此類……”

小馬問:“曹律師,我應該怎麽做呢?”

曹雲看了會小馬:“我已經說完了,回去吧。別打擾我釣魚了。”

小馬想了好久,仍舊有些莫名其妙,但最終還是向曹雲鞠躬道謝離開。

超黑也莫名其妙:“你剛才的話是什麽意思?”

曹雲:“就是那意思。”

超黑:“我知道意思,我是問,你已經說完是什麽意思?”

曹雲:“就是已經說完,已經告訴他解決這個事情的辦法。”

超黑:“什麽辦法?”

曹雲:“我剛才說的辦法。”

“嘿,你別把我想的那麽聰明好不好?”

曹雲道:“我倒是希望小馬沒有明白我話裏的意思。”

……

三天後,小馬向警方自首,他承認收受了嫌犯的回路,故意汙染證據,讓重要證據無法呈堂。回路款為現金五萬元。警方立刻立案調查,嫌犯否認自己有行會行為,稱自己根本不認識小馬。

小馬受惠案優先排期偵查和審判。經過物證組鑒定,五萬元的現金中提取到嫌犯的六枚完整指紋。最終小馬被判受惠罪,根據東唐法律,罪名成立後,將被處於五年以下的懲戒。因為小馬認罪態度好,並且沒有前科,最終小馬被判二緩四。

隨之因為小馬案的影響,嫌犯案發回重審。由於是嫌犯委托小馬汙染證據,故而證據可以呈堂。最終一審結果,嫌犯罪名成立,被判處十五年監禁。嫌犯提出上訴,作為嫌犯律師的令狐恬兒認為小馬是栽贓陷害。控方王磊則表明,小馬在嫌犯被判處無罪情況下,主動自首,對其本身沒有任何利益好處。最終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下達後,被告暴走,當庭大喊:案子是我做的,是我捅的人,我承認了。但你們誣陷我行會,你們這群混蛋。

……

夜,律師所,司馬落和曹雲同飲。(再次強調,表理會時間軸。)

曹雲問:“你覺得到底是我錯了,還是你錯了?”

司馬落:“我不應該告訴小馬你有辦法,是我的錯。不過,鈔票上有指紋是什麽情況?”

曹雲道:“我也不知道。無論鈔票指紋怎麽來的,都畫蛇添足。小馬是否受惠存疑就可以了,一旦小馬受惠存疑,那法官必然會重新審視被汙染的兇器。”

司馬落:“這是同歸於盡。小馬是一位很有前途的年輕人,就因為這樣毀了,實在有些可惜。”雖然緩刑,但肯定不能再在司法部門工作。

曹雲道:“你可以朝好的方面想,既然小馬在司法界很有前途,那他在其他行業也很有前途。另外,最少兇徒是被判了,他不會再作惡了。否則哪天兇徒殺人,小馬肯定更糾結。我本人實在不想告訴他這個辦法,但是我看他的情緒已經完全沉浸在案件中。事情不解決,說不準會落下抑郁症。”

司馬落:“我們覺得這個辦法是錯的,但對於小馬來說也許是最好的辦法。”

曹雲笑:“喂,我是律師我可以這麽說,你不行哦。你是檢控官,既然知道小馬誣陷嫌犯,你卻當作什麽都不知道,是不是說不過去?”

司馬落:“我請假半年,不關我的事。”

“哈哈!”曹雲:“話說王磊表現比我想的要好。”

司馬落道:“王磊素質能力是不錯的,但是他很容易受名氣的影響。當對方律師名氣越大,他的心理壓力就越大……不說這事,聽說林落的消息了嗎?”

曹雲搖頭:“她有什麽消息?”

司馬落驚訝問道:“你不知道?”

曹雲繼續搖頭:“我不知道。”

司馬落:“昨天上午宇宙集團新聞發布會,林落成為宇宙集團常務副總裁,主管人事和員工浮力保障工作。”

“我特?”曹雲大為吃驚:“還有這事?”

司馬落點頭:“我草了!你真的不知道?根據商業雜志的猜測,林落很可能成為宇宙未來的掌門人。雜志還刊登了林落陪同白素聊天,吃飯,散步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