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莫蔚案(下)(第2/3頁)

孫地:“是的。”

曹雲問:“你的態度是?”

孫地:“能停到專位上的汽車都是銀河高管,我怎麽可能和他們去計較?”

曹雲道:“哦,證人你的意思是,你和被告計較是因為她不是高管?”

孫地一愣。

曹雲問:“如果被告是銀河高管,你計較嗎?”

孫地:“不會,不過我會將他品行告知他的上司。”

曹雲道:“不會報警?”

孫地:“不會,也不會讓他賠償。”

曹雲道:“那就是說,你報警的原因是因為被告只是一名家政人員,身份不夠?”

王磊感覺哪裏不對,細想又沒發現不對。

司徒巖帶了十多名東唐大學法學系的學生聽審本案,悄聲道:“曹律師在說專位汽車時稱銀河高管。說莫蔚為非高管。孫地沒發現重點詞是銀河,而不是高管。被曹律師偷換了概念。”

孫地想了一會:“不知道,我不清楚。”

曹雲點頭:“沒事,畢竟歧視家政人員的人還是很多的。”

孫地忙道:“我沒有歧視她,銀河子公司也有家政公司。”

曹雲問:“公司名稱叫什麽?”

孫地一愣:“叫……我一時間忘記了。我沒有歧視,收回你的眼神。”曹雲送上一個鄙夷的眼神讓孫地大怒,毫不客氣的手指曹雲。

曹雲:“我的眼睛就是這樣,如果我的眼神都能讓你如此生氣。發生刮蹭之後,你是不是也非常生氣?”

司徒巖:“又來了,注意。”

孫地:“當然,發生這種事誰都很生氣。”

曹雲:“問題在摩托車也有保險,賠償十來萬不是問題。你有氣出不來,於是你想出一招……”

王磊:“反對。”

曹雲等待了三秒:“理由。”

王磊:“那個……我反對你這麽問。”

曹雲笑:“你應該說,你反對我主觀惡意猜測。”

王磊:“對。”

法官揉額頭:“反對有效。”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對手。

曹雲問:“我的代理人稱,在事情發生後,證人你說:賠得起嗎?賠不起還不快走?”

孫地回答:“我沒有這麽說。”

曹雲問:“那你怎麽說?”

孫地回答:“我說,你這麽騎車是在找死嗎?”

曹雲道:“不對,你剛才和檢控官說,你說的話是:你怎麽騎的車,找死是嗎?”

孫地:“有區別嗎?”

曹雲:“大有區別,你怎麽騎的車?是問句,對其騎車方式不滿。你這麽騎車是在找死嗎?在對其騎車方式的目的進行詢問。”

曹雲看王磊,擡頭示意。王磊睜大眼睛詢問,曹雲點下頭。王磊站起來:“反對……每個人理解都不一樣,證人不可能一字不錯的重復很多天前說的話。”

“對不起法官,我這麽問是有原因。”曹雲面向法官:“在警方筆錄中,警方詢問證人有沒有和逃逸者語言交流,證人說沒有交流。現在在法庭上他又說有交流。到底是有,還是沒有?如果有交流,那證人是不是涉嫌妨礙公務呢?”

孫地辯解:“我哪裏記得清楚?這又不是多大的事。我心情本來就不好,哪管那麽多。”

曹雲問:“你現在能確定有交流還是沒交流嗎?”

孫地想了好久:“我應該是說了。”

曹雲問:“具體說了什麽,你記不住了?”

孫地:“怎麽可能記得住?”

曹雲問:“既然記不住,為什麽又否認被告說的話呢?”

孫地怒了:“老子就算記不住,也不可能讓她走人。”

曹雲:“未必,證人你是大財團代理董事長,是有身份的人。你未必願意和普通人計較太多,一時間你嘴軟了,但是對方連謝謝都沒說讓你很生氣。你很容易生氣,已經發了兩次火了。有沒有這可能?”

孫地:“不可能。”

曹雲:“為什麽不可能?請問證人,你說不可能讓被告離開的心態是什麽?是為了維護法律,還是維護自身的利益,還是要讓對方得到教訓,還是心情不好想找人發泄呢?”

司徒巖嘆氣:“沒有律師真的不要和這類律師去打嘴仗,刀刀殺人不見血。普通人根本受不了。”

曹雲:“證人,請說明你說不可能讓被告離開的原因。”

按照真實情況,孫地應該選:自身利益,讓對方得到教訓,順便發泄下心中的情緒。可問題是,曹雲列的是單選項,單選哪個都會被曹雲開刀。

選維護自身利益,回到上一次汽車車門撞擊,曹雲會說明其沒有維護自身利益,所以在撒謊。

選法律,典型曹坑,法律規定無人員傷亡事故雙方可以和解。

選要讓對方得到教訓,說明孫地是心胸狹窄的壞人,或者是教育為本的好人。你喜歡哪個答案,你自己選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