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咨詢(第2/3頁)

“為什麽?”苦主驚。

曹雲道:“因為這是雷雲私下接的單,他在私下接單過程中殺了你弟,這不違反欺騙商戶的行為。除非有證據證明他是以雷雲商戶身份聯系你弟。但是你剛才也說了,最槍的唯一官方聯系人是你。所以你就算得知真相,就算握有鐵證,也奈何不了雷雲。”

“那、那我應該怎麽辦?”

曹雲無奈道:“肉弱強食,我真的幫不上你,或許其他律師可以解決這件事。”

“好吧。”23號沉默很久才開口,說完就站起來,踉蹌蹌的走出門外。

竹送23號離開,而後對37號搜身,請37號進入。

37號落座,道:“四級商戶,火雲團,原本專門搶劫殺人。遵守大聯盟規則,除非有必要,有理由,否則盡可能不殺人。我們的目標一般是居住比較偏僻的大富豪,作案手法:持槍,破門,洗劫,走人。”

曹雲嘆氣:“不用介紹這麽詳細。”

37號不理會:“今年四月,我們拜訪了一位退休慈善家,沒有殺人。慈善家曾經是一位集團老總,喜歡戰國時代古董,他有不少的收藏。鑒於這名慈善家名聲不錯,我們也沒有為難他,讓他把最值錢古董給我們一件。”

曹雲:“實話實說,何必裝裱呢?”

37號呵呵:“說實話,我們是看不懂什麽是贗品,什麽是真品。慈善家家裏說不準還有機關。所以我們也算做了一次好人。最後慈善家帶我們去了隱藏在衣櫃內的暗室,暗室面積不小,裏面只有一件藏品,一把刀。名叫信川。慈善家說是織田信長和德川家康結盟時候,信長贈送給德川的結盟信物。這是一把國寶級的有歷史考證意義的文物,價值連城。”

37號收了刀後履行了諾言,沒有拿其他東西,也沒有傷人。十天後,火雲團聯系了五級商戶天下當鋪。天下當鋪當時派遣了兩名鑒定師到場鑒定。他們無法下結論,無法肯定這把刀真假。要求火雲團再保管三天,他們會向東唐考古學家求證。

在第二天,警察神兵天將,抓捕了火雲兩人,搜出了信川。

曹雲道:“黑吃黑應該比較常見吧?”

“聽我說完。”

案件開始審理後,出現了意外,慈善家否認警方手中的信川是自己的信川,並且用照片比對,證明這把刀不是自己被搶劫的那把。因此,火雲兩人無罪釋放,案件就這麽了結了。

火雲團畢竟4級商戶,找慈善家喝茶,慈善家很誠懇的說明,那把刀和自己的刀差別還是比較明顯的。火雲團拿出自己拍攝照片對比,證明了慈善家沒有撒謊。

這個虧吃的莫名其妙讓火雲團非常憤怒。火雲團聯系上了二級商戶知更鳥。知更鳥也不知道什麽本事,告訴火雲團一條他們不負責的信息,真刀在天下當鋪手上。至於過程,他們不知道,也不清楚。

然後火雲團就聯系投訴部,投訴部經過調查,確定天下當鋪花費了三百萬從警察隊長手中買到的。由於警察隊長提供了信息,又不是大聯盟的人。作為投訴部證人,投訴部要求火雲團不得對其報復。

37號:“現在我們只能認這個啞巴虧嗎?”天下當鋪購買的是被警察沒收的物證信川,負責經營方針的。

曹雲道:“當然不是,我們的前提是投訴部提供的信息是正確和權威的。這就如同派出所開的證明是具備憑證和證據作用的一樣。你如果要求天下當鋪還刀,這顯然不合理。但是你可以提出一個非常合理的懷疑。這個案子有兩把刀,一把真,一把假。假刀是哪來的?”

37號:“投訴部說是天下當鋪提供給警察隊長掉包的。”

曹雲:“問題就在這。天下當鋪怎麽就恰巧有一把贗品刀呢?你前面說,天下當鋪的人到你們的地盤看貨,代表天下當鋪的老巢不在你們地盤上。你可以合理懷疑,天下當鋪出賣了你們,借用警察之手拿到了刀。”

37號:“投訴部很肯定警察隊長和天下當鋪交易,是他們第一次聯系。”

曹雲道:“兩點。第一點,作為一位警察隊長,他怎麽敢相信第一次聯系的壞人?第二點,警察隊長是收到了匿名線報抓人搜出信川。請問,天下當鋪的人怎麽就知道自己能買到刀呢?所以投訴部一開始就找錯了人,要找的人不是和當鋪有交易的警察隊長。”

37號抓抓腦袋:“那是誰?”

曹雲道:“假設警察隊長不相信天下當鋪,天下當鋪這筆生意不是血虧?在警察隊長不和天下當鋪交易情況下,誰還能和天下當鋪交易呢?”

37號許久後問:“局長?”

曹雲道:“這招叫借手遮天,厲害在真正的得利人和交易完全沒有關系。交易人完全能接受得起調查。”局長給隊長線報,隊長抓人拿刀。當鋪聯系隊長,如果隊長不賣,就由局長來賣。如果隊長賣了,局長收好處無風險,當鋪合規經營,大家一起做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