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寒子之罪(第3/3頁)

但是要研究分析會發現,這條罪名也不成立。寒子踹飛妹子只導致了妹子頭發起火,這構不成輕傷,並且火勢被立刻撲滅,在法理上稱呼為階段,這個階段已經結束,寒子不用為接下去發生的事買單。

頭發著火和寒子有關系,妹子摔倒割傷和寒子沒有關系。很可能和酒保有關系,酒保有可能觸犯過失致人重傷罪。但是,英美法系存在一個名詞叫緊急避險。在妹子著火情況,酒吧做出正確的救助方式,因為酒保這行為導致意外的情況發生,酒保不用負責。

所以掰手指算下來,似乎沒有一個人應該為妹子的受傷負刑責。不過還有治安處罰,寒子攻擊了妹子屬實,屬於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由於這個階段妹子傷勢沒有到達刑責程度,所以寒子處罰應該是拘留和罰款。

午飯,曹雲對寒子分析:“民事賠償會比較麻煩,你肯定是要賠錢,這點最好通過協商解決。看你的意願了,分兩塊,醫療費、誤工費一塊,營養費、精神損失費一塊。酒保行為屬於緊急避險,他沒有責任。我有能力打掉妹子滅火後損失。你踹飛她,導致她頭發燃燒這損失跑不掉。”

小科普,兩人打架,扣除處罰之外,互賠醫藥費,補損法理。

寒子無精打采:“算了,她也挺可憐的,你幫我協商解決吧。”

曹雲道:“小事。怎麽?心情不好?”

寒子道:“我一個姐妹殺了她老公。”

曹雲寬慰:“少見,但正常,最少不是她老公殺了你姐妹。”

寒子:“他們是我介紹認識的。”

這怎麽安慰呢?曹雲從不撮合感情,你撮合人家幸福,未必會感謝你。人家不幸福,肯定得找個理由,通常人不會怪自己眼瞎了,不少人會責怪介紹人。我這麽相信你,你給我介紹個渣男?

兩人在普通餐廳吃飯,套餐,很合適白領消費的餐廳。時值中午,吃飯的人不少,桌子都坐滿了。

一名戴眼鏡的男子拿了自己的套餐走過來,坐下:“不好意思,拼個桌子。”

“對不起……”

男子道:“能和曹律師一起吃飯,我很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