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特搜部(第2/3頁)

司馬落:“張陌是檢方特搜部資料課的檢察官,資料課權限應該是最大的,他們可以調查公務人員和其直系親屬的賬戶和資料,在有必要情況下可以對他們進行監聽和監視。不過他們不能主動進行工作。在直告課,事務課立案後,需要調查情況下才能介入。比如我要監視某人手機,事務課沒有這樣的技術力量,就可以由資料課完成。”

曹雲:“從張陌工作生涯看,應該是朝上走,怎麽會朝下走?”

司馬落道:“我不清楚,我們雖然都被稱為檢察官,實際上我們的部門並不相同。不過按照我的經驗看,張陌應該有違法行為,但是沒有被抓到證據,無法定罪。在這種情況下,就會把他調離重要崗位。他可能有違法行為,可能沒有違法行為。”

和普通市民不同,普通市民罪名不成立,就是不成立。司法人員罪名不成立,未必還能留在原本的崗位上。

司馬落道:“這類人我們稱呼為司法邊緣人,他們和他們直系親屬的財務狀況受到直接監視,監視時間從五年到十年不等。目前東唐邊緣人不多,諸如上個月有一名警察洗清了冤屈,恢復了搜查三課組長的身份。看資料張陌應該就是邊緣人,他還留在邊緣職位,說明他還處於檢方監視中。”

司馬落:“就個人了解,張陌在地方檢察院時候非常能幹,曾經受到寺長的嘉獎。但是……但是……我們私下說……在張陌調任到東唐特搜部後,有傳聞稱張陌和白素的宇宙集團之間有利益關系,我不太清楚。”

說到這裏,越三尺敲門進來,笑呵呵看看大家,問:“是問張陌的事吧?”

曹雲看越三尺:“你好像是知情人。”

越三尺道:“看見第三個辯題時,我就聯系過家裏,得知張陌是涉事檢察官,我就知道烈焰醉翁之意不在酒。我現在是請求曹雲你站到我們這邊,打掉第三辯題的檢方威脅王小姐之說。”

曹雲反問:“你認為張陌威脅王小姐?”

越三尺思考了一會,道:“這是一個醜聞,半年前,特搜部秘密立案調查宇宙集團,我們認為宇宙集團有不當獻金。”

企業或者個人用金錢支持首相或者寺長候選者,其是受到一定約束的。經常看新聞美國總統代表了什麽企業,實際上存在很多規避性用詞,如果確認總統代表某家企業的利益,他肯定是要下台的。不過,有利益就有市場,企業也會想辦法給候選人送上更多的金錢,這類行為是非法,不是宣傳中明目張膽收企業的錢。這類事在東唐就歸特搜部管。

有人說,企業可以直接偷偷給。這也是不行,競選過程中的花費等,都受到審核和檢查。如果你只有一百萬的合法獻金,卻做了兩百萬的事,那你就必須說明另外一百萬的來源。畢竟如果是首相或者寺長直接支持某企業,企業肯定飛起。

為什麽不能支持某企業呢?因為會形成資源優勢的壟斷。以90年代電信為例,安裝一部電話需要安裝費一千多元,並且還需要預約排隊,電話費也很高。這就是壟斷,壟斷好處在於他們可以爆發式的在短期內拿出讓人驚訝的成績,壞處就不用了。電信被拆分後,有了競爭,花費立刻降低,不用預約排隊,安裝費直線下降到最終免費。也因為打破壟斷才有了現在便宜的通訊費,便捷的高效的服務。

對企業來說肯定不高興,但是受益的是消費者。

在特搜部調查期間,懷疑資料泄露,宇宙集團規避調查,懷疑有緊急銷毀證據,轉移資產,串供等非法行為。特搜部找到的宇宙違法操作全部已經轉變為合法。雖然宇宙集團的計劃落空,損失慘重,但是沒有讓特搜部抓到尾巴。

張陌因此成為重要也是唯一的嫌疑人,但是檢方掌握的資料非常有限,張陌具備相當強的反偵查和反審問能力,最終沒有對張陌提出指控,只是將張陌調任到邊緣崗位。

宇宙集團和銀河集團是東唐兩大財團,表面上存在競爭,實際上他們在大利益面前是堅固的盟友。張陌有可能為了孫地逼迫王小姐認罪嗎?

越三尺:“你們知道,如果王小姐有一位好律法,比如呼延屏。呼延屏在法庭上打掉了王小姐的勒索罪名,那代表孫地誣陷王小姐。王小姐反而可以要求立案調查孫地,調查順利,刑事附帶民事對孫地提出指控。一旦孫地罪名成立,他就不能再擔任銀河集團董事。接下來呢?”

越三尺:“孫海頂住壓力,一直保持對銀河集團的絕對控股。他因為身體原因在療養,孫地不能擔任代理董事,那銀河集團怎麽辦呢?第一個選擇,出售股權,放棄絕對控股,孫家人不進入董事會。第二個選擇,太陽公司的總裁孫雪衣成為代理董事長。一旦到了這個局面,一切都沒有選擇權了。所以孫地罪名成立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因為有這樣的後果,不排除張陌介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