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勒索?(第2/3頁)

何英反問:“這個話題有什麽討論意義嗎?兩位當事人各說各詞。”

曹雲道:“我只有一個問題,王小姐在沒有錄音,沒有錄像,沒有傷痕的情況下,憑什麽敢提出一百萬的封口費?也就是說,從證據看王小姐是沒有任何憑證指證孫地侵犯她,這種風花雪月的事在不少人看來沒什麽大不了的,對孫地的名譽很難構成影響。那麽王小姐憑什麽開一百萬的封口費呢?特別在王小姐沒有故意制造任何被侵犯的證據情況下,她憑什麽敢勒索一百萬?”

何英道:“地球有幾十億人,也許王小姐傻呢?沒有考慮的如同曹律師這麽周詳呢?”

曹雲:“周詳?不,恰恰相反,王小姐不是一般的傻,簡直是傻透了。我們這麽辯駁沒什麽意思,我個人認為王小姐智商和閱歷最少在平均線上下,何律師認為王小姐就一傻妞。姑且不說王小姐既然是傻妞,還會想到借機上位。孰對孰錯,我猜測王小姐也在郵輪上,可以請她出來,大家提一些問題,看她是不是真的那麽傻?”

何英道:“這是答辯會,不是聽證會。而且一個人的想法經常在變。我想王小姐在事後認為風月之事會影響孫地的前程,所以才會開出這個價格。”

曹雲道:“很有意思的是,王小姐有前科,她曾經因為敲詐小發集團總裁而被捕入獄。那次勒索原本是很安全的,王小姐看準總裁面臨被撤職的風險,不敢被外界知道自己亂來,所以開出了五十萬的價碼。最終因為總裁還是被撤了,所以總裁才會報警。注意,這裏有一個巨大的問題,王小姐手上握有和總裁談心的視頻。”

曹雲道:“兩相比較,在孫地證詞成立下,王小姐是判若兩人。在小發案中,她看準時機,拿到視頻,以此要挾要五十萬。在孫地案中,她沒看準時機,沒有任何要挾手段,竟然還要一百萬。我只聽說人的性格會變,沒聽說人的閱歷會退化。”

呼延屏見何英當機,拿過麥克風道:“如果曹律師你說的是實情,那麽請問警察到來後,為什麽王小姐要說孫地侵犯她?”

這個問題很致命,不過曹雲早就琢磨過這問題,劍有雙刃,既然你拔劍,那我就借劍。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王小姐說孫地侵犯她,就算罪名成立,王小姐有什麽好處?按照法律規定,右肩屬於墻尖,不過右肩民事賠償很少,甚至沒有。在經濟利益上王小姐是沒有好處的。那王小姐為什麽要撒謊呢?”

呼延屏回答:“王小姐在事後勒索一百萬被拒後,惱羞成怒誣告孫地。所以王小姐勒索一百萬是符合邏輯的。”

曹雲道:“不符合邏輯,因為王小姐有類似的前科。”

歐陽逸拿過麥克風道:“曹律師已經說明勒索一百萬的不可信,辯方卻沒有就此解釋,反而是跳過了問題,用問題尋找一個答案。這是我們律師常用的混淆法,請呼延律師不要在這個場合用這個辦法。”

什麽是混淆法?

A打了B一拳,B報警,A稱自己被B打了。警察查看傷勢,發現B只是皮外傷,A為輕傷。雙方都有過錯,按照賠損法理,B要賠償A醫療費,A賠償B醫療費。很顯然,B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價。

B沒有打A,但是A混淆了概念,他把概念從單方面毆打轉變為毆鬥,將事情的性質轉變,用自殘方法讓自己成為受害者,讓B受到刑事責罰。

如剛才辯論,辯方無法直接回答曹雲這個問題,呼延屏就借可能是可能不是的問題來制約曹雲的問題。呼延屏認為王小姐在勒索一百萬被拒後,惱羞成怒。這似乎反證了前面的問題,但實際上只是一種解釋。在王小姐還沒有確定是否勒索一百萬的時候,呼延屏就把後面發生的事歸咎於王小姐勒索一百萬。

歐陽逸道:“根據筆錄,三份審問口供,王小姐對這問題的回答是完全一致的。王小姐對自己有前科的事一直很擔憂,在警察到來後,王小姐知道孫地遲早知道自己的前科,於是提出了被侵犯的說法。她知道自己鬥不過孫地的律師團,她是先下手為強的心態。”

歐陽逸道:“我們可以否認王小姐筆錄和口供。我想說的是,即使王小姐勒索一百萬被拒,她就敢惱羞成怒?她不清楚自己的前科嗎?不清楚孫地的實力嗎?”

歐陽逸:“綜上所述,孫地筆錄中王小姐勒索其一百萬的說法,非常不可信。不僅不符合王小姐的人設,性格,經歷與智商,而且違反了基本邏輯,王小姐真勒索一百萬被拒,警察出現,她應該是息事寧人,而不是把事情鬧大。”

這時候,南宮騰飛接麥:“何英,我們是老對手了,你有個缺點叫畫蛇添足。你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你有時間和機會與孫地溝通。你不應該讓孫地反告王小姐勒索,還好王小姐在筆錄和口供中存在大量矛盾,加上她有前科,事情才被認定。你當時就知道王小姐有前科?你不認為你的策略很冒險嗎?作為一名律師,在知道王小姐是主動進入客房情況,不需要去添油加醋,就這一點就足夠了。你呢?非要加上勒索,這就留下把柄了。以孫地的地位,王小姐坐牢對他有什麽好處?律師應該站立在雇主的立場和利益去看待問題,而不是越狠就代表你越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