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學習(上)(第3/3頁)

曹雲問:“人證行嗎?就有現成的。”

衣美立刻坐好,咳嗽,清嗓子,組織語言,準備出場。

接待員點頭:“如果有說服力當然可以。”

曹雲一指:“他叫司馬落,有說服力嗎?”

接待員看向一邊耷拉腦袋的司馬落,驚訝:“檢控官司馬落?”

“喂,擡起頭來。”

司馬落擡頭,微笑:“我現在……”

曹雲直接打斷:“可以嗎?”

接待員點頭:“當然,我會立刻將案件轉給搜查三課的白領犯罪調查科。”

曹雲站起來,和接待員握手:“謝謝,謝謝。”

……

司馬落憂郁的開著汽車,曹雲在副駕駛座上看手機,衣美一肚子的問題,但是曹雲已經習慣了她的節奏,任何問題,都以哦?咦?嗯?來回答。

司馬落:“原來被人賣的感覺是這樣的。”

曹雲:“高興?”

司馬落大怒:“你才高興,你全家都高興。”

曹雲:“最少你有被賣的資格。後座那位,連說話的資格都沒有。”

衣美:“你說我?”

曹雲:“嗯?”

司馬落:“曹雲,你這麽操作是違規的。”

曹雲道:“我沒違規,你有。放心了,這案子本就是小案,我也確實打算通過扇美粉絲收集信息,相信我,一定可以立案。既然有你在,我就跳過這個環節。另外,難道你就一直生悶氣,沒學到點東西?”

司馬落反問:“能學到什麽東西?”

曹雲道:“物盡其用。在檢控官指控中有一個通病。你們掌握的證據太多了,掌握的證據很全面,就因為如此,所以你們才會提出指控。但是又因為如此,你們始終找不到重點,只能被動的等待辯護律師攻擊。如同遊戲一樣,你開了金鐘罩,辯護律師來打你,要麽是辯護律師累死,要麽是你的金鐘罩被破。為什麽你們沒考慮到進攻呢?”

司馬落問:“怎麽進攻?”

曹雲道:“曹家兵法之物盡其用第一策:坐地起價。搶奪和搶劫。嫌犯被控搶奪,你就可以通過提問,努力的提升其犯罪等級,將搶奪轉變為搶劫。這時候對方會和你在這個新戰場進行廝殺。你的目的只是為了定嫌犯的搶奪罪。嫌犯稱手包是地上撿得,辯方律師說明,很可能是搶奪犯搶奪手包後,遺落在某個地點,被被告無意中拾取。”

曹雲道:“是不是被告撿到的?不著急。我們首先要明確是搶奪罪還是搶劫罪。辯護律師會說,控訴的罪名是搶奪罪。你可以說,我今天很開心,決定升級成搶劫罪……”

司馬落:“你才會這麽說。”什麽鬼?

“沒幽默感。你就說早上重新看過資料之後,你認為提出搶劫罪比較合適,原因是受害者受到了驚嚇。精神受到驚嚇和身體受到傷害,都屬於對人本身的傷害。”

這裏又出現一個法律問題,公訴人或者檢控官有權當庭改變指控罪名嗎?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法官有權改變指控罪名,當法官讀取足夠信息,認為檢方提出的指控不合適,會當庭要求改變指控罪名。

真實案例中,一村委拿了村款,被檢方指控貪汙告上法庭。在庭審過程中,法官認為,村委不符合貪汙罪的主體,不能指控貪汙罪,而應該指控職務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