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投訴(第3/3頁)

衣美憤慨道:“司徒巖是東唐大學法律系的客座教授,是著名的法律學者。而他竟然罔顧正義和真相,讓受害者去求得壞人的諒解,這難道是一位教授,一位學者,一位律師應該做的事嗎?”

曹雲撫額低頭許久:“什麽時候的事?”明顯感覺和衣美不在一個頻道。

衣美:“前天。”

曹雲無奈道:“衣美,你對我們工作是不是有誤會,我們接受民眾對律師的投訴……”

衣美:“我現在就是在投訴。”

曹雲道:“投訴什麽呢?”

衣美:“我剛才說了,投訴司徒巖助紂為虐,欺負好人。”

曹雲解釋道:“如果司徒巖助紂為虐,是可以投訴的。但是司徒巖向你說明的法律知識是沒有錯的。你姐姐和對方作品沖突點在世界觀和魔力系統上,你姐姐無法證明自己之前就完成了世界觀和魔力系統。但是對方有證據證明自己完成了世界觀和魔力系統。”

衣美質問:“你也認為打官司我姐姐一定輸?”

當然有機會贏,問題是司徒巖知道你請不起好律師。

現在問題出來了,司徒巖說的不太對,司徒巖所說官司沒得打這句話是錯誤的。但是又是正確的,司徒巖略過了投入和產出的說明。

衣美很聰明,見曹雲這表情,立刻小心問:“官司其實是可以打的?我姐姐能贏?”

曹雲點頭:“沒錯,不過司徒巖也沒錯。你要打贏這官司需要一位比較好的律師。按照案子的性質不適合風險委托,因為需要調查和收集證據,事情比較繁瑣。我預估費用價格大概在八萬到十萬之間。不過不是給了八萬十萬就一定能打贏官司,這件事主觀偶然性有可能成為決定因素,所以司徒巖不建議你姐姐打這個官司,建議和解協商是正確的。”

衣美想了很久,再一臉懵圈看曹雲,沒聽懂。

曹雲耐心解釋道:“官司有可能贏,也有可能輸。你要爭取贏的話,必須投入很多錢。即使投入很多錢也未必會贏。簡單說,你給十萬塊,就是買一個贏的可能。司徒巖認為這種做法不合適,不符合你姐姐的利益。順便問一句,哀夏能賺多少錢?”

衣美:“每期三萬塊。”合約是買斷合約,不是分成合約,這是針對非知名作者的一個好處,由漫畫社來承擔風險。同樣的,賺了錢,漫畫社拿大頭。這對作者來說是不是很吃虧?不,恰恰相反,就本部熱賣的作品來說,作者經濟利益受到損失,但是作者通過這部作品出名這才是最重要的。並且作者也有選擇權,比如可以只出四期就結束,重新開始其他作品的創作。有名氣後很多事是可以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