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合作(第3/3頁)

林落輕嘆口氣:“太能幹的男人也是真讓人討厭。”

……

酒樓包廂!

南宮騰飛開門見山:“這案子甚至不用聽東二說,看材料就知道有問題。”

曹雲接過南宮騰飛手寫快抄筆記。

南宮騰飛道:“兩把槍,第一把在天花板隔層,那天花板可以推起來。問題在與,天花板沒有指紋。這就非常奇怪了,東二把槍藏在自己辦公室的天花板,還戴手套?難道他不知道,搜查出槍支,他肯定逃不出幹系嗎?”

曹雲想了一會:“這個反問在法庭可能立不住腳。人除了手指,還有指甲。用指甲就可以把天花板頂起來。”

南宮騰飛點頭:“沒錯,這個辯護點很難站住。第二把槍,是鑲嵌在桌子底部,底部有一把手槍加一個彈匣的凹槽,用膠布貼上。實際用途來說,遇襲時候,可以悄無聲息的摸到手槍。這把手槍的存在有一定的理論可能性。”

曹雲道:“你材料上寫,凹槽是新的,地毯沒有木屑。”

南宮騰飛:“這就是我懷疑的一個原因,還有一個原因,槍支,透明膠,沒有指紋。”

“沒有指紋?”曹雲道:“指膜不復雜,駕校常見物品。沒有指紋,是抹掉了全部指紋,還是戴手套沒有指紋?”

南宮騰飛理解曹雲意思:“細節還沒有了解。”

曹雲道:“我的看法,如果是抹掉全部指紋,那代表誣陷者很可能是東二公司員工,或者是可以合理進入東二辦公室的人,他不方便戴手套。如果是沒有指紋,我比較認同是夜間潛入作案。”

南宮騰飛道:“如果是前者,我們把他挖出來放到證人席上,就可以一舉反殺。”

曹雲點頭:“沒錯,不需要他承認,只要存疑就足夠了。”晴子算是律師所的老人,仍舊會被五十萬所收買,普通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通常都不高。

南宮騰飛:“如果是戴手套,又是夜間潛入,為什麽不采取指紋誣陷呢?”

曹雲道:“這是一家安保器材貿易公司,東二既然是鬣狗,肯定具備相當強的防範心。與其夜間潛入,安全性反而不如收買內奸。”

南宮騰飛舉杯:“老弟厲害,一下就點到題上,幹杯。”

“幹杯。”曹雲若有所思。

南宮騰飛問:“怎麽?”

曹雲道:“想到一件事,不過和東二無關。我相信你也不會想知道太多。”

“吃飯,吃飯,我們這種胖子總是餓得快。”南宮騰飛打哈哈過去,兩人談笑風生,聊的還不錯。曹雲沒問,為什麽在範十一案中,南宮騰飛要截胡範妻,有沒有其他故事?這純粹是好奇心,和南宮騰飛打交道,不需要好奇心。

同樣,南宮騰飛也發現曹雲因為東二案有其他的聯想,他也不問。沒有利益的事,不要知道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