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暗動(第3/3頁)

這一視頻被網友發到網絡,被稱呼為今年最減壓的視頻。

婦女在兩個女兒陪同下報警,警方根據公交車的監控,拘留了女子丈夫。檢方以故意傷害罪對女子丈夫提出指控。

曹雲問:“你丈夫怎麽做的口供,最主要一個問題,為什麽會毆打婦女?”

女子回答:“我不知道,警察早和我說要找律師了,我覺得打人,警告,最多關幾天。因為被指控會被起訴,我丈夫公司已經下了解聘通知書,他是我們家唯一的經濟來源,他要坐牢了,我和孩子不知道怎麽辦。”

曹雲道:“就你的描述來看,你的丈夫應該有很大麻煩。會指控最低輕傷。你不能這麽說,你得說,你丈夫熱心助人,在對方強烈的要求之下,對對方進行了幫助。這種行為不僅不會坐牢,而且還可以評選本市十大熱心青年。你現在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去聯系自媒體。自媒體是沒有良心和公德的媒體,你丈夫這件事很賺流量,他們一定會跟蹤報道。然後要散布‘耀眼’,說,老太太的女婿或者什麽親戚,在司法系統中工作,先把案子炒起來。你聯系自媒體,他們懂得怎麽炒。”

說話間,陸一航風風火火進來:“對不起,對不起,有點事耽誤了。”

曹雲道:“當然了,你的律師是陸律師,我剛才是提供點個人看法。”

陸一航坐下,疑問:“什麽看法?”

曹雲笑,當你的委托人和你的意見不一致的時候,你要如何選擇?

要說這個案子,曹雲是有信心打贏的。根據法律規定,語言挑釁和肢體挑釁都屬於挑釁,但是在很大一部分情況下,語言挑釁取證難,所以無法判定為客觀挑釁。比如有人說:你們這些南方人都很賊。這句話是挑釁,誇獎還是陳述?語氣環境不是根本問題,兩人的理解是根本問題。如果說話的承認是挑釁,聽話的認為是挑釁,那挑釁才會成立。

在這個條件下,根據責任法,如果雙方無傷,挑釁者有麻煩,主要責任,但因為無傷,挑釁者也不會有事。輕微傷,相對平等責任,輕傷或者以上,打人者主要責任。

既然是打人者主要責任,辨明挑釁責任有什麽意義?

意義在曹雲是一名無良的律師,他不會承認你的輕傷和我的毆打有關。比如本案受害人是腦震蕩。行,根據視頻,未發現被告毆打受害人的頭部。視頻像素低不能怪我,是你們取證的問題。看不清楚等於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