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培訓(第3/3頁)

合夥人也有一定的義務,有些律師所規定每年業績,有些律師所是規定勝率,有些律師所看老板心情。

高山杏道:“沒問題。”

曹雲道:“你那邊的案子呢?”

高山杏道:“崔茜連續兩次申請延期開庭,目前法庭認同了遺產分割。崔茜繼承了富豪的遺產,自然也繼承了富豪的債務。崔茜必須償還富豪侵占的兩個孩子的財產。目前在不動產處置權上存在分歧,開庭的原因也在此。”

曹雲道:“這案子你們未必會贏。”

高山杏道:“王紫說有一定取勝的把握。輸了我方沒有損失,贏了,崔茜就一文不值。”

曹雲苦笑:“何必呢……好,我不說了。”曹雲提起過幾次,保障雇主權益就可以了,沒必須對崔茜趕盡殺絕。不過曹雲說,高山杏聽。王紫說,高山杏也聽。曹雲為了不給高山杏壓力,也就不說了。

這個案子,崔茜既然繼承了債務,那麽有權處理富豪遺產中的不動產嗎?未必有,為了避免惡意處理財產,申請個人破產轉移資產。法庭對糾紛遺產,特別是不動產的處置權是很關注的,看情況由哪一方處理。

你欠銀行的錢,銀行會拍賣你的房子,把拍賣所得的錢拿來抵債。如果你在銀行拍賣前,把房子賣了,轉移資產怎麽算?不,銀行會申請凍結你的房子交易權,法院會將房子拍賣,償還你欠銀行的錢。

崔茜的難處在於,欠款額太大,不動產涉及金額太大,加之估價模糊,很難有買家可以一口吞下。通常這麽大筆債務,原被告會協商延期或者分期償還債務,當然債務人有權利不同意,追加利息是法律權益。

崔茜最好的做法是賤價出售不動產,將八十億的不動產六十億出售,這樣還是會有人想辦法湊集資金吞下。不過還債之後,崔茜就沒剩幾個錢。但總比被王紫打贏官司要來得強。

曹雲覺得,按照目前情況,在法院判定債務後,崔茜應該要打廣告賤價出售不動產還債,才能爭取主動權。崔茜遲遲沒動作,要麽因為有僥幸心態,要麽就是有別的辦法。曹雲很擔心崔茜用暴力解決這件事。

暴力解決不了問題,但是可以解決產生問題的人。比如王紫,比如傀儡高山杏。她們死亡,她們和兩個孩子的委托合同就此作廢。通過協商,兩個孩子應該願意接受崔茜的還錢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