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幹凈(第2/3頁)

說到這裏,曹雲有些奇怪,沒錯,葉瀾底細很幹凈。今年二十六歲,二十四歲畢業後回到東唐和父親住一起,二十五歲父親去世,她賣掉父親住的房子,住到父親為她買的房子中。怎麽會成為鬣狗主管呢?

曹雲奇怪,司馬落也有些動搖,他想的和曹雲差不多,在腦海裏過了一遍葉瀾的履歷。如果說葉瀾是一名普通鬣狗,還是有可能的。但是說她是鬣狗骨幹似乎有點牽強。司馬落沒跟隨這個案子,他是從烈焰法庭出來後才接手的案子。

不過司馬落偏向葉瀾是鬣狗,但是庭審打到這裏,自己又缺乏殺手鐧,曹雲再打感情牌,葉瀾配合的好。恐怕……

……

在法官綜合雙方庭辯後,陪審團退席,大約五分鐘後陪審團回席,一名陪審員道:“陪審團一致裁定,葉瀾有組織犯罪罪名不成立。”

法官:“被告葉瀾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曹雲道:“我方會和有關部門協商槍傷賠償問題。”

司馬落很無奈,這步棋走錯了,不應該這麽急提出指控。不是他的錯,是越三尺的錯。越三尺這方面的水平很一般。按照司馬落全盤考慮,他會選擇取保候審,暫不開庭。先把葉瀾放出去。

一旦開庭,法官宣布無罪釋放,那就不存在取保候審的問題了。不是證據夠不夠的問題,葉瀾本身很幹凈,沒有汙點。搜查令開了五張,沒有一張搜到想搜的東西。反而是為曹雲反擊輸送了子彈。

曹雲的辯護手法和徐父案差不多,讓鐵證變成存疑證據。事實上檢方沒有鐵證,因果不依靠思維,而是依靠物證和人證連接,那才是鐵證。有人證,但是無法證明葉瀾是蝴蝶面具女。有物證,無法證明葉瀾不是被誤傷。加上體育場,鬣狗和CA都出現蝴蝶面具女,讓事態更為復雜。

在這種情況下,葉瀾必然無罪釋放。

司馬落還有招,把CA拉出來,射傷葉瀾的槍手拉出來作證。不過曹雲會因此小題大做,說明鬣狗和CA是敵對關系,CA為了擺平自己誤傷平民的事實出庭做偽證。曹雲有很多理論證據支持,比如CA草莓地的行動未經過東唐官方批準,就當這點,就能把敢出庭的CA打死在證人席上。

和司馬落想的不同,知道庭審結果的越三尺並沒有生氣,她問了司馬落一個問題:“葉瀾怎麽會成為走叉親信的呢?”冷靜剖析後,越三尺發現問題的所在。

司馬落:“學姐,你想借葉瀾把走叉挖出來?”

越三尺道:“葉瀾和走叉或許有比較特殊的關系,葉瀾和鬣狗老板或許有比較特殊的關系。兩者必有其一。葉瀾無罪釋放,未必不是一個好消息。”

司馬落:“葉瀾要跑呢?”

越三尺笑:“跑?當然可以跑。隱居,當然可以隱居。但是以她的性格,我不認為她能跑一輩子,隱居一輩子。她是一個不甘寂寞的人,風聲一過,肯定又會出來興風作浪。而我們有她的身份,指紋,DNA,證件等所有的資料,只要我們不放松,她遲早會幫我們咬死鬣狗。除非鬣狗足夠狠毒,將其滅口。”

司馬落:“烈焰法庭,大聯盟有可能會對她不利。”

越三尺道:“這也是我擔心的。不過大聯盟和烈焰法庭對她不利,那也是對鬣狗不利。雖然她的結局不是我想看見的,但是鬣狗的結局我會非常欣賞。”

“學姐,我們是司法人員,借助犯罪團夥打擊犯罪團夥,本身就是不對的。”

越三尺:“你無法阻止,你就當不知道不就行了?”

“哦。”

……

葉瀾無罪釋放,自然就不能再住特護病房。事實上葉瀾不需要再住院,注意飲食和衛生,按時吃藥,只要傷口不發炎,就沒有問題。

葉瀾和曹雲離開法庭,李龍開車接人。李局長既然來了,不上車說不過去。兩人上了汽車。

李龍開車,很直接問:“怎麽打算?前狼後虎,江湖險惡。”

曹雲看了眼葉瀾:“李局長有什麽提議?”

李龍道:“大家關心的是走叉,是鬣狗老板,沒有人對葉瀾你有興趣。如果你沒有利用價值了,自然就不會有虎狼來找你。這道理曹律師最清楚。”

曹雲看葉瀾,李龍代表警方開條件來了,李龍希望葉瀾幫助警方覆滅鬣狗或者抓捕走叉,或者是鬣狗的老板。這麽一來葉瀾沒有吸引烈焰法庭和大聯盟的價值,警方也會幫葉瀾做新身份,開始新的生活。

葉瀾問:“李局長意思是?”

裝什麽嫩。李龍道:“我們五百米內就有一組證人保護小組……知道東大黑客三三李瑤嗎?她現在人在國外,有新身份,並且有一份低調的工作。”

葉瀾道:“感謝李局長的好意,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虎狼要找上門,我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