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惹事(上)(第3/3頁)

一個農民全部家當是一百塊,土匪拿走八十塊,農民還可以活,就不會反抗。如果土匪拿走一百塊,農民只能玩命了。同樣的例子以前說過,人販子死刑問題,如果規定人販子全部死刑,那他們會狗急跳墻,如果他們手中還掌握有兒童,那這些兒童很難有生還的可能。

為什麽緝毒警察面對的罪犯最危險,就因為罪犯知道自己罪無可赦。放毒死刑,還是有人販,人販子死刑,這一行就會滅絕嗎?

這時候有個非常好的例子,為什麽沒有人偷汽車。原因是贓車很難出手,無法掛牌,買主寧可買二手車,也不願意買風險這麽高的贓車。

從賣家入手,不如從買家入手。不過可惜的是,人販子多被判重刑,而購買兒童和婦女的人卻沒有得到嚴懲,甚至沒有受到懲罰。

高山杏道:“可是我已經答應了王紫,這件事由她負責,我只負責台前的操作。”

曹雲搖頭:“損人利已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我看不懂。有必要嗎?不說裏面程序復雜,結果未知。這麽做我認為不符合律師的職業要求。”難得能站立到道德高度對高山杏進行說教,好爽。難怪很多人喜歡在網評時玩這套。

“這……”高山杏想了好久:“我再和王紫談一談。”

曹雲苦笑:“你不會是要發揮你信守諾言的美德吧?”

高山杏也苦笑:“如果我沒有答應王紫,就得不到王紫的建議,自然也分不到錢。王紫完全可以找別的律師合作。”

也有道理,畢竟是幾億的超級無敵大生意。一時間曹雲也不知道怎麽說。高山杏先答應別人,賺到錢,又翻臉不認賬了,這太不厚道了點。

不過曹雲是厚道的人嗎?或者是你聽說過哪位有點名氣的律師是厚道的人?

曹雲道:“杏子,聽我的,接下去的活沒有王紫我們也可以辦,已經很簡單了。委托書是你簽的,我認為兩個孩子也不想整的那麽麻煩,大家還是坐下來,把錢的事談了,把事情解決了就算了。”

高山杏點點頭:“嗯。”

曹雲有些擔心:“喂,我認真的。”

“我也是認真的,放心吧,我知道了。”高山杏問道:“房子我已經看好了,我把地址給你,你去看看環境還滿意嗎?如果可以的話,過幾天我們就搬家。”

“這是小事……”

“好拉,我說我知道拉。”高山杏有些不煩惱的打斷,又有些過意不去,柔聲:“你先回家洗個澡,全身臭烘烘,影響我們律師所形象。”

“嗯。”曹雲站起來,走兩步回頭:“記住了,和王紫說清楚,她要不同意,就別理她。你要過意不去,到時候拿了錢多分點給她。錢能處理的問題就不是問題。”

“知道了,你好啰嗦。”高山杏推曹雲:“快走,快走。”被關心的感覺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