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崔茜案(第2/3頁)

曹雲道:“稍等……崔茜這案子不好打。崔茜的老公留有遺囑,並且是在私人律師面前留的遺囑,還是視頻遺囑。留遺囑的時間距離其死亡的時間不過一個月,沒有新的遺囑。富豪兩個孩子也知道打不贏這官司,他們只是希望能分到一成到兩成的錢而已。”

陸一航道:“沒錯,崔茜老公的兒子雇傭了三名律師,都算是厲害的律師。但是我看了這三名律師的背景,他們的擅長並不是在遺產,婚姻等領域。或者可以咨詢下王紫,看有沒有翻案的可能。”

高山杏道:“就算我們有辦法,人家未必願意雇我們?而且我聽說崔茜私下派人和兩個兒子接觸,願意給他們一些現金,大概一個億左右,條件是撤回上訴。兩個孩子現在雖然都提出上訴,但是態度很不明朗。”

曹雲皺眉:“崔茜願意私下和解,這似乎說明了有一定問題。”

陸一航點頭,同意曹雲看法,道:“比較巧的是,富豪的女兒曾經在美國留學,和我認識。雖然不是非常熟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她願意信任我。如果王紫有一定把握打這個官司,我可以嘗試的說服她。”

曹雲問:“一航,你提出這建議,是因為高小姐的緣故,還是因為富豪女兒的緣故?可以不回答,對不起,我不應該問。”

陸一航回答:“我可以回答,一個比較小的原因,我不太喜歡南宮騰飛這種人。一個比較小的原因,富豪女兒我認識。更大的原因是因為高小姐。”

曹雲點頭,笑問:“她喜歡你?”

“不是,我們見面次數不算很多。”陸一航解釋:“她有男朋友。”

有意思,假設陸一航說的都是實話,那麽問題來了。這種情況下,為什麽富豪的女兒會一定程度的信任陸一航?你們只是認識,不熟,又沒有喜歡的男女感情。不過曹雲知道問這個問題太不明智了,他甚至後悔問剛才的問題。

雲隱道:“我覺得一航提議不錯,先和王紫商議一下。如果有一定把握,可以接案。而且就本案來說,即使只抽成10%,一旦拿下官司,也是很多錢。”潛台詞是,高山杏光腳不怕穿鞋的,輸一萬次和輸一次幾乎沒區別。

高山杏慢慢點頭:“可以,一會晚餐後我就去王紫家一趟……曹雲,你一起來嗎?”

曹雲點頭:“行。”

……

作為令狐蘭的助理律師工作時間長達10年的王紫,其擁有一套獨居別墅是很正常的事。也是因為在物資生活滿足之後,王紫才會想著自己開設律師所。根據古代統治者的思想,怎麽四海升平呢?不能餓死老百姓。更重要的是,不能讓老百姓吃飽。餓死人有可能導致他們舉旗。人如果吃飽了,肯定會追求更多的東西。

喝茶,喝的是花茶,曹雲並不太喜歡喝玫瑰花茶,味道過於濃郁,曹雲甚至不太喜歡接近噴灑了濃郁香水的人。這也許和曹雲的認識有關,一個人噴灑了濃重的香水,假設有20%的人對此不適,在電梯,在路上,在公交車內,無法避免的必須吸入這種香味。這和在公共場合吸煙區別並不大。吸引雖然有害健康,但是也散的快。

曹雲認為,作為個體的人你可以有非常古怪的打扮,也可以有傷害自己的行為。但是有個先提條件,那就是不要打擾別人。你喜歡自己的活潑孩子,但在別人眼中卻是個煩人的熊孩子。你認為可以吸引男生的香水,在不少人看來是一種惡臭。想自殺的人,有條件的情況下也最好考慮一下會不會打擾或者驚嚇到別人。

不因為自己的喜好而打擾他人,是公共社交的基本禮儀。

曹雲不喜歡玫瑰花茶,但是王紫並不在乎曹雲喜歡還是不喜歡。這就如同請別人吃飯,自己認為辣椒好吃,點的菜全是辣椒,完全不在意對方是否喜歡吃辣椒。

這種行為對還是不對,曹雲不做判斷,反正他是陪伴高山杏來談事情的,並不是來相親或者交朋友的。

王紫對高山杏態度相當不錯,對曹雲就比較隨意了,也沒有在意曹雲不喝茶,拿了平板電腦坐在高山杏身邊:“崔茜這個案子我一直在關注,本案是可以打的,讓我奇怪的是,原告請的幾名律師似乎都沒有深入的了解細節,在戰略上犯了巨大的錯誤……曹律師……”

“啊?”曹雲回神。

王紫看看曹雲:“曹律師最近混的不錯,不知道對本案有什麽看法?”

看法?看你妹,老子連一點資料都沒有,曹雲和善道:“我也想不出什麽更好的辦法。”

王紫很滿意,繼續和高山杏道:“原告律師在知道無法打掉富豪遺囑視頻的情況下,對富豪的精神狀態進行了質疑,因為根據法律規定,一個人精神狀態不對的情況下立的遺囑是無效的。但是,富豪是通過自己的私人律師錄制的遺囑,律師可以證明富豪精神狀態是正常的,否則他就涉嫌瀆職。最後原告律師脫離正軌,演變成對富豪律師的質疑。他們應該很清楚,只要這位律師有律師證,等同有警方結論一樣,是不能質疑的。不過,我聽人說起庭審情況,也可以猜到原告律師是因為黔驢技窮,無奈才瘋狗一般的亂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