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責任分配(第3/3頁)

一號法官道:“我同意檢控官的說法,誰流出照片先不管,先把綁架案責任劃分清楚,這樣才能定怎麽處置沒有流出照片的沈冰罪名。”

南宮騰飛道:“本案是因為沈冰追求金錢利益而引發,我現在給3號律師一個機會,沈冰願意承擔20%我就不說了,不願意,我們還要繼續辯論下去。”

司徒巖沉默許久問:“20%的責任需要死幾個人?”

法官道:“需要如何處罰是法官的事。”

沈冰突然道:“我認這20%。”他是聰明人,知道再辯下去,自己超過30%也不是不可能。

司徒巖坐了回去,南宮騰飛也不再說什麽。

一號法官道:“三名被告都參與綁架案,排除父母後,三名被告加直系親屬一共13人,也就是說,40%責任總數為13,每3%一條命。20%責任算你沈家六條命,沈適一條,接下去還有沈冰,沈冰妻子,沈冰孫子三條命,沈家一共只有四條命可以還債。所以,本庭宣判,沈家所有人全部處死。”

眾人一片嘩然,這也太狠了。

一號法官不理會,繼續道:“但是本法庭不會這麽死板,如果接下去的庭審沈冰配合法庭,法庭同意留沈家一條命,至於是留誰,就由沈冰你自己考慮。”

麻痹,這刀子殺人才狠。如同觸電,不小心觸電就觸了,和明知道有電去觸電完全是兩種心態。沈家被滅門和沈冰選擇活一人,既給了沈冰希望,又殘忍的要求沈冰做出抉擇,同時還彰顯了法庭的大氣。

沒錯,正常都選孫子,這就逼迫沈冰要殺死自己和殺死與自己風雨同舟幾十年的老婆。就曹雲來看,如果自己是沈冰,自己寧可玉碎,不求瓦全了。人到了絕境,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

當然,只是隨便想想,法庭確實給了希望,這個希望就讓沈冰在接下去的庭審中如同孫子一般的聽話。

會玩,真會玩。你有槍,你想怎麽玩都可以。

不過,有槍只能玩陰的,你本可以偷摸的進村,打槍的不要。但又想著立牌坊,那就有得玩了。